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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新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可半年试营业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10: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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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哈市创业办了解到,对想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我市的一些相关政策将予以扶持。

  据介绍,工商部门出台政策,支持毕业生创业,如推行“试营业”制度,择业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外,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均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对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择业的毕业生从事中小学生学习辅导服务、翻译服务等,凡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均可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予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对有就业愿望、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相应就业扶持政策。

  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相应期限内给予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