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电视烹饪大赛》规则
央视国际 2004年12月14日 13:40
一:确保比赛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正性。
二:组委会成员:中央电视台、 中国烹饪协会。
三: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由选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组成。
2、复赛分为五场。
3、复赛规则:
1)每场比赛为三名选手参加,五场复赛共计十五名选手参加。(复赛每场选手的产生方式见“第五部分参赛选手”。)
2)每场复赛包括选手某项独特烹饪技法展示(游刃有余)、美食知识问答(食之有道)和选手综合烹饪能力(炉火纯青)三项比赛内容。
3)每场比赛设立6名专业人士、一名海外评委、一名文化评委以及一名营养专家组成的美食评判团,包括一名评判长,担任刀工和现场烹饪比赛的评分工作。(评判团成员的产生见“第四部分评判团”)
4)每场比赛设三名现场监督员,记录选手的制作过程,监督选手的犯规和作弊行为,及时通报评判长,并对评判员打分进行计算,但不参与评分。
5)每场复赛整场满分累计为199分,其中游刃有余环节的满分为27分,打分项目包括色、型、意三项。食之有道环节满分为10分,炉火纯青环节满分为162分,打分项目包括色、香、味、意、型、养六项。
6)每场复赛的知识问答部分由选手本人独立完成;游刃有余和炉火纯青两个项目,每一名选手可以带一名助手参加,主要制作和烹制过程由选手完成(烹饪工具自备),助手起辅助和协助作用,在刀功切配阶段不能细加工,在菜品烹制阶段不能进行烹调和烹制。
7)参加复赛的每位选手都有机会获得一项自己现场烹制的、本场复赛的“金牌菜”荣誉。
8)每场复赛积分最高的选手获得进入决赛资格。
9)如果出现积分并列的情况,将比较并列选手的现场烹饪单项分数,领先者胜出;游刃有余环节的单项评分顺序为:色、意、型。炉火纯青环节的单项评分顺序为味、养、色、香、形、意。 即,相同总分情况下,“味”这一项分高者胜出,依次类推。
四、总决赛为一场。
五、总决赛规则:
1、五场复赛中积分最高的五名选手参加,其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2、总决赛采取三关闯关制的办法,第一关“游刃有余”为27分,得分最高的四名选手进入下一环节;第二关“食之有道”知识问答部分为10 分,得分最高的三名选手进入下一环节;两位闯关失败者获得“优秀厨师”荣誉称号。第三关“炉火纯青” 为162分,得分最高的选手获得“金爵”大奖,并由中国烹饪协会授予“中国烹饪名师” 称号;其他两位获得“银爵”奖。
3、比赛设立11名专业人士组成的美食评判团,包括一名评判长,担任刀工和现场烹饪比赛的评分工作。
4、比赛设三名现场监督员,记录选手的制作过程,监督选手的犯规和作弊行为,及时通报评判长,并对评判员打分进行计算,但不参与评分。
5、如果 有分数相同的情况,依然比较并列选手的现场烹饪单项分数,领先者胜出;游刃有余环节的单项评分顺序为:色、意、型。炉火纯青环节的单项评分顺序为味、养、色、香、形、意。 即,相同总分情况下,“味”这一项分高者胜出,依次类推。
评判团
一、本次大赛的评判员由中国烹饪协会指定,具有国家级或国际级评判员资格。
二、评判员的场次分配由大赛组委会协调决定。
三、评判团成员构成:
1、总评判长——杨柳(女);执行评判长——高炳义;
2、复赛——评判长:高炳义;评判员:某某(国际)、郝宝利、董振祥 、赵仁良、 周晓燕、 史正良、卢永良、刘敬贤、林镇国、崔芳菊、戴书经、候玉瑞、孙晓春、边疆、冯恩援、乔杰、屈浩、李连群;营养专家:王宜;美食评论家: 徐城北、赵珩、苏叔阳
3、总决赛——评判长:杨柳(女);评判员:高炳义、史正良、董振祥 、赵仁良、 林振国、海外评委、文化评委以及嘉宾评委;营养专家:王宜;美食评论家:赵珩、苏叔阳、徐城北 。
参赛选手
一、复赛选手的产生:
1、“全国电视烹饪擂台赛”连续获胜、分别代表不同省份的选手共五人。
2、中国烹饪协会推荐、代表不同省份、国家级或世界级烹饪比赛获前三名奖选手人。
3、中国烹饪协会特邀 海外籍华人烹饪名师各一名,共四名。
二、复赛选手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高级专业职称。
2、具备四年以上从业经历。
3、在本地区享有一定声誉或在地市级以上专业竞赛获前三名。
4、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流畅,无传染疾病或精神病史。
5、无刑事和违法乱纪记录,没有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6、自带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
三、由选手亲自抽签,决定每场的选手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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