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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正在筹集设立中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22日 13:57)

  在此之前按照相关规定,投资者申购期间的被冻结期间的利息,为发行新股的股份公司所有,而此次的新规定,把它作为证券投资者的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专家认为这一做法是可取的。

  林义相博士(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因为从这利息角度来看,可以给上市公司,也可以不给上市公司,这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明确的就是说最合理的一个分配方法,我觉得不存在,那么现在作为一个投资者,他们付出的利息,作为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这么一个基金的话,我认为是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利之于市场的一个做法。

  对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以及运行,将会对投资者有哪些保护,对市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林义相先生也谈了自己的看法。

  林义相:因为我们现在不知道,这个基金它本身的章程,它的管理的方式,我们不太清楚,但是我想这个基金一定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当的侵害,违法违规的侵害,这样得到一定的补偿。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的话,我们很多市场上的事情,包括监管措施没法落实,是因为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失,又没有得到一个补偿的机制,因此很多事情做不了,那么能够把投资者受到不当侵害的利益得到保护的话,我相信会推动我国股票市场的监管的进一步落实,对我们市场的长期的规范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据了解有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方案也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有望在今年半年完成这一基金的设立工作,《中国证券》记者北京报道。

责编:刘科研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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