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云(化名),供职于北京一家合资公司,从事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工作。这家公司繁花似锦,妙女遍地,几乎月月有婚筵。岗位资源和生育费用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石云在她任职期间,一直执行公司政策:生育费用自理,产假期间发放底薪,哺乳期劝其离职。这成了公司不成文的惯例。石云非常同情这些新妈妈,但是无能为力。直到后来,她也要当妈妈了。
由于相关的产假待遇得不到落实,并被告知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石云与公司几经协商也无结果,无奈之下不得不向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仲裁判决公司不仅应补发克扣其产假期间的全额工资和生育费用,还应赔偿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3228元。公司不服,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审查核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公司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播出时间:200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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