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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第7-8期

  广电总局17号令等对电视媒体有长远积极影响,电视剧精制滥播这一不健康现象亟待改善

  去年年底开始,包括17号令在内的国家一系列广电令的出台,对中国电视媒体竞争格局与广告营销产生了重大影响,如禁止在晚间黄金档22点之前播放海外剧,禁止在晚间19点—21点之间播涉案剧。

  如果把这几个广电令连在一起看,可以看出广电总局非常明晰的政策导向意图:

  第一,抑制电视剧,鼓励电视台进行节目创新。三个广电令中谈到节目的问题,没有一个涉及到自办栏目,全部是冲着电视剧来的。确实,如果电视台仅仅播电视剧,会形成一种畸形的繁荣,对整个广电系统的长期发展有百害而无一益。现在很多电视台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播电视剧投资少赚钱多,其实不然,要知道同是50分钟,电视剧只能播两分半钟广告,而自办栏目插5分钟观众都不会讨厌。

  第二,广电令的另一个政策意图是规范广告播放,制止广告价格战。黄金时段只许播18分钟广告这么一规定,所有电视台的资源就都一样了,谁赚的钱多就看谁的节目品质好,保护了好的电视台。如果时间不受限制,收视差的电视台就会拼命延长广告时间,然后放折扣,这样就会把好的电视台的折扣也拖到了谷底,对电视行业的做强做大造成严重的影响。现在,广电令导致了今年广告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企业广告投放再不能多买乱投了,选择频道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广告向优质媒体集中,加快了中国电视媒体优胜劣汰的重组过程。

  从各电视台对应17号令的措施上,可以看出有健康和不健康的两面:一方面它促进了一些电视台特别是全国性的大频道的节目品质竞争意识,几乎每个月都能听到频道改版的消息;另一方面,有些台加大了电视剧的播放比例,造成新的不良竞争。我们做了一个电视剧播放研究,发现在全国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之中,电视剧所占的比重这几年来一年比一年高,上升的速度很快。所有频道加起来,1/4以上的时间都在播电视剧。电视剧的竞争已经进入了一个重复滥播的恶性局面,相当多的频道不是电视频道,而是录像厅。

  调查发现,从2001年以来,中央电视台播放电视剧的比重没有明显的增加,大概在8.7%—9%之间,而其他频道都有不同幅度的增加,其中省级卫视的增加幅度最大。2004年1—5月,除中央台外,电视剧在各个电视台的收视时长明显增加,普遍接近50%左右。看中央台的观众,有80%的时间是看节目,20%的时间是看电视剧;而从卫视、省台、地面频道一直到市台,它们收视的时间50%来自电视剧,值得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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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军胜来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