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国保安打人---打死打伤案(二)
南昌发生商场保安施暴事件一孕妇流产
就在媒体对商场保安人员及员工屡屡施暴顾客的事件不断予以曝光,社会各界对此极为关注之时,江西南昌市春节前又发生此类事件。南昌市金童商厦员工对一怀孕3个多月的孕妇施暴,致使其腹中胎儿因此流产。
事情发生在2月5日,据受害者———在南昌靠卖花生汤为生的南昌县武阳镇农妇陈任华说,这天下午3时30分许,她路过位于南昌市中山路的金童商厦,商厦内两个经常买她的花生汤的业主叫住了她,说要买花生汤喝,她便盛了两碗端了过去。不料商厦内突然冲出一个30多岁的身高在1.8米左右,手臂上套着“执勤”的袖章,胸前挂着“金童商厦”上岗证的男子拦住了她,喝斥不准在商厦门口卖东西。陈任华哀求说“马上就走”,但那男子不依不饶,并扬言要踢掉她装汤的桶子。两人言语不合,随即理论起来,但没想到那男子竟动起了手———先是朝陈任华腹部踢了几脚,接着又向陈任华抡起了拳头。“满眼都是挥向我的拳头”,陈任华说自己无力反抗,先后两次晕了过去,直至被闻讯赶来的110民警送进南昌市第一医院,而打人者则趁乱逃逸。
据了解,从2月5日下午至2月21日早上,陈任华住院16天,身体上的创伤倒在其次,最让陈任华伤心的是她腹中3个多月的胎儿在2月14日流产了。南昌市第一医院的医生认为,从医学角度来看,被人施暴是导致孕妇流产的主要诱因。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对陈任华的法医鉴定结论是“轻伤甲级”。
据记者了解,当110民警赶到事发现场时,金童商厦的有关负责人拒不承认施暴者是他们的员工。直到施暴者———商厦员工胡文根于2月7日下午到公安机关自首后,商厦才承认此系其员工所为,但却辩解说,在出事之前,胡文根就已向商厦提出辞职且商厦也已口头答应,因此此事是其个人行为,况且事情发生后商厦已将其开除,故商厦不应承担责任。
其实,《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对保安人员的权利、职责有明确的规定,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商场保安人员及员工屡屡施暴与其人员来源不正规有很大关系。据介绍,目前南昌市绝大部分经营场所聘用的类似于“保安”性质的工作人员都是非正规的,经营者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出于节约开支的考虑,因为从正规渠道聘请保安人员的费用要高很多,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出事后好逃避责任。
业内人士介绍说,目前在南昌市从事保安性质工作的大致有3类人,一种是合法的保安公司派驻的保安员;一种是单位内部自行招聘录用的“自荐保安”,他们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安员,只能算是单位员工;还有一种就是由非法公司提供的“黑保安”,属于坚决取缔之列。而常常惹出事端、施暴于人的正是后两种“保安员”。因此,整顿保安人员队伍,坚决取缔“黑保安”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