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如意的不如意》(2002年3月20日)
私企老板无奈,一纸诉状
两审再审败诉,权利何在
不久,原先经营的债务人纷纷上门催讨债款,对杜如意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同时,妻子史守华也由于白天晚上地担心,有一次在去母亲家做月饼的路上,刚出门就意外被摩托车撞伤,至今留下了永久的疤痕。每每说起这些事情,妻子心里一直为丈夫所不平,经常流下伤心的泪水。这样,杜如意全家一步步陷入了生活的困境。
杜如意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998年5月25日,杜的一纸诉状,状告呱呱叫食业有限公司侵权。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定的合同合法有效,豆制品厂没有如约给付租赁费用,构成违约,因此,呱呱叫食业有限公司可解除合同。最后,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豆制品厂赔付违约金等费用总计24万多元。
随着一纸判决,杜如意注册的私营企业马上因为无地而变成“皮包公司”,所有的资金和努力都灰飞湮灭,不服之余的杜如意,上诉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7个月后,法院终审判决,呱呱叫食业有限公司在单方解除合同有侵占豆制品厂财产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支持杜如意关于私营企业侵权的主张。对于对方严重侵权行为,自己的权益没得到法律保护,杜如意一次又一次地感到失望和伤心。2000年3月,杜如意提出再审,结果又一次败诉。
经过几年打官司,杜如意及家人日夜辛苦奔波,为打官司四处所借和输掉官司的费用共计50万元,尽管外债累累,身心疲惫,但杜如意依旧相信法律和社会一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答复,也许杜如意的明天的路还只刚刚开始。
责编:郭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