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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法幕后

聚焦围城里的悲欢离合

央视国际 2003年01月01日 18:47

  

吕莹

  去年的那个春天,一部法律的修订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丈夫包二奶怎么办,夫妻的钱该怎样分,探视孩子是怎么一回事,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一年后的今天,让我们再次聚焦《婚姻法》,去寻找答案。

  这段文字是纪念修订后的《婚姻法》实施一周年特别节目片头语,之所以六期节目都重复这样一段话,是因为太多人问我相同的问题:为什么要制作《婚姻法》系列节目?

  关于策划案……

  虽然干了十几年法制宣传报道,但印象里还没有一部法律,像《婚姻法》这样受人关注,从它的修订、公布草案直到最终的实施,全国上下有如此多的人参与讨论,提出意见。

  好像也没有一部法律,如此细致地规范并调整着百姓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抽象的法条中融入了诸多的人性因素——从忠实义务的原则到配偶权的认定,从如何探望孩子到确立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进而对家庭暴力说不……

  因此,当修订后《婚姻法》实施一周年日子来临,当职能部门一系列配套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作为央视法制栏目的排头兵,没有理由不顺势而为,制作特别节目来纪念这部法律。如果还要问这样做的意义何在?那么答案会有很多:展示一年来该部法律实施所取得的成果;帮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婚姻法》的主要内容,认识自己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增强社会公众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制观念,从而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

  但毕竟已事过境迁,一年前,该关注的关注了,该讨论的讨论了,面对已经不新的被舆论爆炒过多次的《婚姻法》,我们该如何宣传,宣传什么呢?

  《婚姻法》作为规范婚姻家庭权利义务的法律,它离不开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孩子的抚养、老年人的赡养等诸方面的内容。宣传这部法律,不能面面俱到,修改什么宣传什么,而要通过我们的学习与思考,通过我们的镜头,将这部法律的新颖性及百姓对这部法律的关注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比如,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包二奶”、“第三者”现象盛行,它直接挑战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影响家庭的稳定,进而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因此遏制婚外情、打击“包二奶”成为日益高涨的民众呼声。正是由于此类问题的社会危害性,新修订的《婚姻法》将一夫一妻制义务原则加以深化和拓展。于是我们看到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忠诚”义务条款,看到了“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禁止性条款。应该说,这个问题既有一定的新颖性,也有一定的公众关注度。换句话说,在这个问题上法律的新颖性与公众的关注度是统一的,正由于百姓关注度高,所以法律加以修改、完善并赋予了新的内涵。

  有了法律新颖性、百姓关注度这两者相结合的切入点后,我们重温《婚姻法》,顺理成章理出相应的符合上述标准的六大问题:夫妻忠实义务原则、夫妻离婚过错赔偿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孩子的探视权问题、家庭暴力问题。这些都是修订后的《婚姻法》具有新颖性的方面。但如何将这些理性的抽象的法律制度和原则感性化呢?我们认为只能以观众的认同为标准,即如何从观众的角度理解这些制度。有了这样的思考路径之后,我们自己给自己列问题,并顺着这些问题去寻找案例,做命题作文,下面的事就好办多了。

  重温《婚姻法》和当时修正案公布时激起的千层浪,我们知道,简单地图解法律、诠释法律条文已经远远满足不了观众的需求。1950年的《婚姻法》是对封建陋习的一次大清扫,1980年的《婚姻法》相当程度上顺应了当时的婚姻家庭状况,而2001年的《婚姻法》则更全面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时代精神。如何将法律所代表的时代精神反映出来,把法律本身及法律执行过程中包含的理念和思想传递给受众,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领悟法律的真谛,才是我们更应该做的。

  还是拿社会公众关注的“第三者”、“包二奶”问题来说,在前期的选题论证会上,我们和一些专家达成了共识,要在这方面选择一典型案例,既能说明《婚姻法》关于夫妻忠诚义务的原则,又能澄清百姓对同居、重婚等法律概念的模糊认识,同时阐明道德、法律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发挥的不同作用,真正体现“把法律还给法律,把道德还给道德”的立法精神。由于我们将上述理念有机地融在节目的采访、编辑、专家点评等诸阶段,完成版的节目体现了一定的深度和内涵。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过错方赔偿制度是《婚姻法》修订的重点和难点。有专家认为这两大制度体现了《婚姻法》由浪漫精神世界向现实物质生活的一种回归,也有人评价这是《婚姻法》最具人性因素的制度。

  的确,现实生活中婚姻亮起红灯,夫妻财产分割往往是最大的矛盾焦点。这次修订的《婚姻法》除了传统的共同财产制外,又明确增设了个人特有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这一修改,意味着财产的处分选择权完完全全属于当事人,既符合物权法的相关原理,又将私权的理念导入了婚姻家庭关系;既和国际惯例接轨,又能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地化解矛盾。从这些方面来说,它是非常适应当今社会家庭生活的财产制度。

  很多专家在谈及离婚过错赔偿制度都深有感慨,作为一项民事救济制度,它一方面保证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另一方面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民事权益不被侵犯。同时过错方一旦具有《婚姻法》规定过错行为的(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

  这两大制度不是一、两个案例就能说清楚的,但是把握其进步意义并将其有机地融入节目中谈深谈透,做出的节目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播出的节目得到了观众的共鸣恰恰映证了这一点。

  以法律新颖性、百姓关注度两者相结合的原则找案例,做选题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抓住两头,既做出法律的新意,抓住问题的要害;又切准了百姓的关注度,找寻家长理短故事,使内行人看出“门道”,一般观众看了“热闹”。

  关于家庭暴力……

  一部“不要与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火了大江南北,也令国人对家庭暴力问题有了更多的关注。尽管那只是虚拟的故事和人物,但是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家庭暴力案也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其家庭成员在精神上、物质上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有关资料表明,在我国约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而其中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2001年的《婚姻法》第一次明确写入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确立了我国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项新的基本准则,正是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但在法律实施中,受到来自家庭成员间的伤害,真的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吗?江西刘秋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原以为家庭暴力不过是你推我搡,拳脚相向,刘秋云断手案警示人们,世上还有这样暴虐的丈夫。

  初次见到刘秋云时,或许是往事已逝,刘秋云不似我们预想的那样悲愤。接触时间一长,她眉宇间不时流露的淡淡哀愁不由地令人想起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故事。

  刘秋云生长在一个不正常的家庭里。酗酒成性的父亲将打骂妻子当成了家常便饭,对母亲遭遇的暴力侵害,刘秋云从起初害怕到后来变得习以为常,最终母亲不甘忍受屈辱带着弟弟妹妹离家出走。这一切,在秋云的心中留下了一道看不到伤痕。16岁那年,在父亲的威逼下,秋云与邻村的罗福生结婚。婚后的几年,秋云一直生活在丈夫的暴力阴影下,就是最后右手被丈夫砍去,刘秋云仍将其归结于是自己的命不好。

  在村里采访时,我忘不了问及“丈夫打老婆”这样的问题时,村里人嘻笑的脸,他们似乎在笑我竟提出这样幼稚的问题。是啊,文明发展到今天,男女平等喊了几十年,可在当地农村,丈夫打妻子的事还是司空见惯。丈夫不以打人为耻,妻子不以挨打为苦,打架已经构成了夫妻生活的一部分。这一切如果说是打人者的悲哀,不如说是法律的悲哀,是受到几十年传统观念禁锢的人们的悲哀。

  在采访刘秋云时,她提及自己宁肯忍受丈夫的打骂也不离开家,是因为受不了村里人的闲话,其实正是这种从一而终、好女不嫁二男的传统观念绑住了她的手脚,使她重复着母亲的老路,上演了又一幕人间悲剧。

  采访这起家庭暴力案带给我的震憾是不同寻常的。如果说刘秋云案的采访取得一点成功的话,它的成功在于没有满足于一般意义上的案情展示、罪行认定,它不光深层次挖掘了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暴力行为的社会背景及思想根源,还展示了村民们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漠视,施暴者不以为然的态度,以及刘秋云母女两代人的相似又不相同的命运,使得刘秋云案带给人们的悲剧内涵超过了一般意义的刑事案件。

  写完这段文字时,纪念《婚姻法》一周年特别节目已经顺利播出并得到了观众朋友的首肯:称赞这组系列节目融知识品味、法律精神于一体,有一定的思想和深度,满足于观众朋友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听后备觉欣慰,因为这是对我和我的同事们两个月来艰辛努力的最好奖赏。

(编辑:李莽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