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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稳妥的租房方式?

  CCTV.com消息:台胞到大陆学习或者工作,租房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像租房这样简单的事情,麻痹大意了,也可能会花去您很多的冤枉钱,万一租了房子住进去以后,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还会影响工作和休息。那么怎样租房才保险呢?

  我们今天就邀请到了,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的姚辉教授,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台胞在大陆租房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姚教授。

  下面我们先通过一个短片,来看看台胞林先生租房的经历。

  [情节一]在大陆工作的台胞林先生打算租房,在网上看了一个出租信息,电话联系后去看房,林先生对房子还算满意,正准备租下来,这个发布出租信息的人却告诉他,自己也是租房人,只是因为工作关系想要搬家,只好将房子转租给他。

  主持人:教授,刚才我们在片子中间也看到了,林先生觉得在网上找房子,可以又可以饶过中介,既省去了一大笔中介费,而且还可以直接和房东谈价钱,不过等他看了房子以后,在网上发布租赁信息的人也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一个二手房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的许多朋友都喜欢通过网络这种方式来租房,您觉得这样做可行吗?

  姚辉:应该说网络已经实实在在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作为一种媒介,通过网上通过网络去租房,就像我们通过网络去租房,没有通过网上租房是无可厚非的,当然租房的话也可以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也好,通过网络也好,这都是一种方式,我觉得无可厚非。

  主持人:在片子里面我们也看到了,林先生他对这个片子比较满意,但是房东是一个二手房东,他租这个二手房东的房子,您觉得可行吗?

  姚辉:像片中林先生所碰到的这个情形呢,是我们民间所说的二房东,法律并不禁止二房东的存在,也就是说,按照《合同法》,并不禁止,呈租人把租来的房子再转租给他人,因此二房东把房子转租出去,这个在法律上是并不禁止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次承租人在从二房东手里承租房子的时候,他要注意这几个方面。第一个是他要看,二房东和他的房东,也就是和出租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第二就是,次承租人把房子租过来,要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而且最好是签订一个书面的协议;第三最好还要看一下房屋的房产证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也看一下相关的身份证件。这个主要的目的就在于搞清楚这个房子真正的权属关系。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比方说我们现实生活当中,这也是我们中国大陆的一个特有的现象,很多人住的是公房,他如果是拿公房出去转租的话,这个是受到限制的。

  主持人:是不允许的吗,

  姚辉:对不允许,或者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这种情况何以发现呢?就得通过看他的房屋权属证明。

  [专家提示]

  租房时应该注意查看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出租人必要的身份证件,并且与签订书面协议。转租房屋时,一定要征得房产所有人同意,并与转出租人签订书面协议。

  一般来说,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主持人:也不知道林先生会不会有像您说的这么谨慎,下面会发生什么事呢?我们还是接着来看片子。

  [情节二]林先生租下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后,房子出现了严重漏水,电插座也烧毁了。林先生又气又急,立刻拨通了房东的电话。

  主持人:林先生搬到房子里面发生了一些意外,这个时候他立刻想到要找房东,房东对出租的房子的质量应该是要负责任的吧?

  姚辉:对,这个在法律上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叫做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房屋的出租人,他把房子出租给别人,他要对这个房子里面发生的问题要承担一个担保责任。

  主持人:但是林先生是通过二手房东租的房子,这个时候他和房东之间没有任何的租赁关系,房东也要负责任吗?

  姚辉: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做一个假定,到目前为止,光看这个节目我们还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出在哪?如果是房子原来就有的毛病,那么他可以直接找这个房东,但是如果这个房子是在后来发生的,那么按照合同的相对性,那么他应该先去找这个二手房东,对和他签合同的这个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约定的适用状态,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租赁物有瑕疵而妨碍使用,出租人有义务在修理完善之后交付使用,或另换同类租赁物交付使用。

  主持人:房东并不知道现在租房子的是林先生,那么他到底会不会给林先生来解决这个房子的问题呢?我们还是接着来看片子。

  [情节三]房东带来检修工人检查了房子,认为房子漏水很可能由于林先生对房子进行装修导致,但是林先生认为房屋漏水属于房子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

  主持人:这位房东和林先生已经发生了争执,房东认为,房子的问题是林先生装修的责任,但是林先生又认为事房子本身的问题,您认为他们两个到底谁有道理呢?

  姚辉:我们现在无法知道这个房子的问题到底出在哪?但是就现在所发生的这些来看呢,最关键的是,林先生住进来以后,对房子有一些改造,他吊顶了,他装修了,有一个装修,这个按照法律的规定,他是要征得房东的同意的,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他就装修或者做一些改造的话,由此造成的损失,他是要承担责任的。

  主持人:应该是林先生承担。

  姚辉:对应该是林先生承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房屋的义务。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主持人:从林先生租房过程中碰到的这些麻烦事,教授您认为我们在租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

  姚辉:从这个故事里面我们可以总结出,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呢,这个故事实际上集中焦点是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转租的问题,可不可以转租,那么我刚才回答了,转租是可以的,但是要符合条件,第一要征得原房东的同意,第二要签订书面的协议,第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他必须去看房产证,也就是说搞清楚房屋的权属证明,这是一个问题。另外,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另外一个要注意的方面,就是如果你承租了他人的房屋,这个房屋如果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生了毁损等等这样一些情况的话,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原则上来讲,出租人有一个瑕疵担保责任,这是我们刚才说到的,他有一个瑕疵担保责任,因此如果发生了问题,即使这个危险是在承租的时候,承租人都已经知道了,房东也不能推脱掉这个责任,这是他法定的瑕疵担保;另外一个就是,房客,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未经房东许可,这是要注意的,未经房东许可,不要擅自对房子做一些改动,比方说装修。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在没有征得房东同意,做出的这些改动,如果发生问题,他是要承担责任的,按照法律规定他就要恢复原状,甚至可以赔偿损失。

  主持人:节目最后,我们要给正打算租房台胞们提个醒,凡是细心在前,事后的麻烦会少很多,找房子的时候要多一个心眼儿,认准了房东,别上了非法中介的当,另外还别忘了签个详细的租房协议,这样您的房子才能住得放心、住得安全。

责编:王京来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