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发展上已经表现出偏离正常的儿童和可疑偏离正常的五六岁以前的(特别是三岁以前的)儿童,都需要早期干预。这里不着重病因,只着重行为表现。
1.已经确定了的有发展落后的儿童:比如先天愚型、苯丙酮尿症的儿童就属于这一类,他们的异常比较明显,可以从临床上早期诊断;
2.生物学因素造成的可能有落后危险的儿童:指在产前、新生儿期或婴幼儿时期对正在发展中的中枢神经系统有生物学上的影响,这种影响有导致以后异常发展的可能,如窒息、低体重、早产等;
3.环境因素造成有落后危险可能的儿童:虽生理上是正常的,但早期生活经验贫乏,缺少与人交往的机会的儿童。如家庭非常贫困、受虐待或无人看管等。
儿童在生命早期受到了不利因素的影响,智力落后也有不同的表现:在生命头几年内,轻度智力落后的儿童,粗略地看不会发现有什么问题,但都、喂食和说话等均略晚于同龄儿童;中度的儿童在动作,特别是语言发育有看得出来的落后;重度的儿童则运动方面落后很明显,与他人无语言交往或很少语言交往,有时只有简单的发音;深度的儿童大运动很落后,感知—运动的功能也缺如,需要看护。
这几种儿童中,轻、中度的经过早期干预,智力会有比较明显的提高;重、深度的经过训练,可能稍有进步或进步不太明显。对这几种病儿都应进行早期干预,对重、中度的要求要低些,但不应放弃。
(原载《健康报》198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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