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干预,是指一种有组织,有目的的丰富环境(提供刺激)的教育训练活动。它施用于发展略偏离(或落后)于正常或可能偏离(或落后)于正常的五、六岁以前(主要是三岁以前)的儿童身上。通过这种教育的实施。可望使这部分儿童智力有所提高,获得一定的生活能力和技巧,待他们长到年龄阶段,可以更好地接受特殊教育或正常儿童的教育;长大成人后可以参加一些劳动,达到自食其力。
这里所讲的发展偏离正常的儿童指可教育的儿童。不包括可训练的儿童。他们的智商,在斯坦福—比奈量表上一般在70—90之间。
早期干预,顾名其意就是人为地去进行“干涉”。对这些轻度智力低下的幼儿,如不去“干涉”。就会沿着偏离正常的轨道继续发展下去。使之更加偏离正常。所以,早期干预就是通过加强的教育措施,使儿童的潜在智力(这种智力比正常儿童低)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智力或心理,是脑功能的体现,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脑这块物质本体有了损伤,它的功能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并不是说早期干预可使每个智力落后的儿童都可完全恢复到正常。这是因为现在医学还没有进步到使受过损伤的大脑恢复正常的水平。但这种早期训练和干预的手段,则可使其中绝大多数儿童智力比原有水平提高。其潜在的智力能力得到充分地挖掘和发挥。
(原载《健康报》198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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