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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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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办发[2002]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今年力争在全国80%的县(市、区)实施本《办法》,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达到1000万人。各地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将在下半年适当时候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OO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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