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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金秋时节,我们收获果实、播种希望;金秋时节,我们咏唱新生活,弘扬主旋律。
  由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主办,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合唱协会共同承办的“第三届‘夕阳红’老年合唱电视大赛暨‘永远的辉煌’第四届中国老年合唱节”于2002年9月在北京市中山公园音乐堂拉开帷幕。
  在成功举办过两届合唱活动之后,合唱电视大赛这种新颖活泼的比赛形式已经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广泛认同和深深喜爱。跨入新世纪的老人,身心健康,思维活跃,丰富、高品位的精神文化生活,成为了他们的主要追求,而合唱活动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老年朋友们。
  各地的老年合唱团队对本届大赛投入了极高的热忱,报名参赛的队伍达到252支。来自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合唱团(队)的老年朋友齐聚一堂,追溯往事,怀古叙今。他们用优美嘹亮的歌声咏诵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表达心中对党、对祖国和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之情。




《我们歌唱》征文和征集摄影作品比赛通知
  合唱是深受老年朋友喜爱的娱乐形式,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发展很快,已成为老年人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第三届‘夕阳红’老年合唱电视大赛暨‘永远的辉煌’第四届中国老年合唱节”得到全国各地的积极响应,共有252支合唱团报名参与。为表现当代老年人的风采,歌颂他们勇于追求、积极进取的晚年生活,中央电视台教育专题部《夕阳红》栏目和《老年日报》将联合举办主题为“我们歌唱”征文和征集摄影作品的比赛活动。欢迎您把在参加合唱活动中的种种经历、感受和动人故事告诉我们,把一个个美丽、难忘的画面展现给大家。
  这次“我们歌唱”征文和征集摄影作品的比赛活动是本届合唱大赛活动的延续,欢迎全国各地老年朋友们踊跃参与这次有奖征文活动,用您的笔和镜头记录下您与合唱的点点滴滴。
  
比赛细则
  参赛方法和奖励细则如下:
  一、 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凡喜爱合唱或经常参与合唱活动的年龄在55岁以上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主题:反映在合唱活动中老年人积极进取、热情向上的生活态度,展现晚年生活风采。
  3、赛作品要求:
  文章作品:文笔流畅,主题明确,1000字以内,文体不限。手写稿要字迹清楚,可配有图片并作简短说明。
  摄影作品:主题鲜明,构图、色彩合理,追求创意和个性,黑白、彩色均可。照片需配有简短标题及文字说明,尺寸为8—12英寸,反转片、数码像机拍摄的照片亦可,最多不超过5幅。
  4、征集截止时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 奖励细则:
  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10名  优秀奖:若干
  
参赛作品请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老年日报》社
  邮编:150010     请注明“我们歌唱”征稿字样
  咨询电话:0451-4649511  010-51915801/51915802
  
声明:
  1、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老年日报》陆续刊登,作品一经发表均付稿酬。
  2、所有来稿不论是否采用均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3、主办单位有权在作品展示、出版物、媒体中无偿使用参赛作品(使用时注明作者姓名)。
  4、凡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5、谢绝翻拍作品参赛。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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