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9日消息 从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公安部批准,上海市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试点工作。2005年,这一制度将在全国大中城市推行。
一直以来,公民申办护照采取有条件申请、公安机关审批发证的管理办法,公民除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国的证明。这种审批管理模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国际间经贸、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公民出入境需求愈加突出。改革现行护照管理模式成为公安机关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必然选择。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后,公民原则上只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护照。
按需申领护照改革是2001年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项改革措施”之一。其中的四项,包括简化赴港澳商务、旅游手续,为我国际旅行社接待的外国旅游团队办理口岸签证,公民出国申请取消境外邀请函和签发护照附发出境登记卡,在大的空港口岸设立中国公民专用通道等改革措施已经实现。
“绿卡”制度的调研、修订工作进展顺利,草案逐步完善,已经基本成熟,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在2003年前如期施行。会议确定的2005年前在全国大中城市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改革措施,也在按计划进行中。目前,广东的中山、顺德、珠海、深圳、惠州等9个市,辽宁省抚顺市、山东省淄博市,海南省琼海市已进行了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试点,社会反响强烈。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密切关注、指导上海市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试点工作,与此同时,还将在其他一些城市进一步进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对于这项利国利民的改革措施,公安部将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成功,如期完成在2005年前全国大中城市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工作目标。 (裴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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