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电视指南 |  体育频道 |  财经频道 |  文娱频道 |  国家地理 |  生活频道 |  视听在线

首页     节目内容     栏目介绍     法律法规     编导手记     专题报道         



二手房交易公证不可少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彼此并不了解,使得二手房交易的风险较一手房要大很多。

  案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天经地义的,买房子也一样,可是有时却偏偏不可以。

  A先生买下了B女士的一套旧房,双方在卖房协议中约定:“在卖方交房屋钥匙和房屋产权证时,买方交付房款。”但当双方办理完立契手续,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这里面有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交易部门办结买卖过户手续至少需20天,从登记部门拿到产权证最少也要30天。

  于是,矛盾产生了。A先生担心在拿到房产证之前如果购房款交付给B女士, 万一过户登记手续办不成怎么办?而B女士则担心交了房产证后,却拿不到钱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二手房交易中比较普遍的问题。可行的办法是选择提存公证。买卖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地局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先将购房款人民币20万元整提存于北京市公证处,待买方A先生领到房屋产权证后,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打开房门,卖方B女士将房子钥匙全部交给买方之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取购房款交给卖方。”

  通过提存公证,有效地解决了这里的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公证处作为国家管理机构承担了这种潜在的风险。A先生把房款提存公证处后,只要满足双方约定的提款条件,B女士就可以持有关证明和A先生一起从公证处提取购房款,从而使李B女士的债权实现得到了保障;从A先生的角度来说,办理了提存公证后,由于房款交给公证处保存而不是由债权人李女士直接取得,B女士从公证处取得房款的前提必须是已经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使A先生实际拿到了产权证,否则,A先生仍可从公证处取回自己的购房款,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提存公证起到了督促房屋买卖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的担保作用,同时,也为房屋买卖双方解决了产权证下发前的付款安全问题。(来源:精品购物指南/姗文)

- 返回 -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路11号(100859)
站长信箱:webmaster@mail.cctv.com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