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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知识


  个人贷款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个人贷款的偿还方式

  1、按所签的货款合同规定分月等额偿还贷款。客户应于贷款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前主动在其购房储蓄帐户上存足其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扣收每月应还款;

  2、提前还款:客户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限的同期利率执行。

  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的最高额宽为拟购住房房款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期30年,一般为10~25年;利率随贷款期限的长短而不同,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按揭贷款的费用

  1、律师费

  2、公证费

  3、证件保管费

  4、房产抵押登记/备案 /注销费。

  具体费用额可向当地发展商、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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