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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计算新说法 (5月21日)


  由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这项通知,明确了房屋面积如何计算,在购房合同中应注明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以及购房者所公摊面积的部位和大小。首先,我们来看看规定中应该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有哪些:第一是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都应该在2.20米以上,如果您家的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应以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房屋的墙体不是垂直墙体,或倾斜,或成弧状,则也应以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第二就是,在同一楼层的外墙,如果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要以主墙为准来计算建筑面积,墙体的厚度按主墙体的厚度计算。如果每个楼层墙体的厚度不同时,应该分层分别计算。同时,对不规则围护物,如:阳台、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自身底板外沿的,要以底板水平投影来计算建筑面积.看完了应该计算面积的部分,接下来我们再看看不应该计算在房屋建筑面积里的部位有哪些:首先如果您已经计算过楼梯的建筑面积,那么楼梯下方的空间无论是否被利用,都不应再计算建筑面积。其次,对公共通道,例如:临街的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无论它有没有维护结构,也都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另外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檐廊的建筑,也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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