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采取住房补贴和建设经济适用房等措施,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日前,首批150户最低收入家庭已领到住房补贴改善住房条件。1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正在抓紧建设之中。
近年来,以市场化为特征的住房新体制,有效地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但一些低收入家庭尤其是特困家庭,却无力解决住房困难。南京市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3种方式:一是根据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的标准,对其现有住房与8平方米的差额,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发给房租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房;二是对原已承租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仍按房改政策实行租金70%的减免;三是对烈军属、孤寡老人、严重残疾等特殊对象,为其提供廉租房或房租补贴。
据调查,南京10个区9146户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有1512户。经分批登记审核,今年6月底前可基本为这些“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今年开工建设的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确保有5万平方米竣工入住。
据悉,南京市将以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为起点,建立起适应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住房供应及保障体系:对最低收入家庭采取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形式;对低收入家庭通过建设经济实用房逐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对中等收入家庭加大住房货币化分配力度,加强金融支持、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帮助他们改善住房条件;对高收入家庭则完全通过市场机制,购租商品房,提高居住质量。(2002年1月19日 新华社 徐机玲 宗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