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保障发展过程的问题,理论界存在着较大分歧。现将几种主要观点介绍如下:
一、现代社会保障论
不承认历史上的救灾济贫是社会保障,而将19世纪80年代德国出现社会保险方面的立法作为社会保障的起源,并持续发展至今;
二、历史隔断论
承认历史上的救灾济贫也是一种社会保障行为,但又认为现代社会保障与历史上的救灾济贫是隔断的,强调社会保险出现的特殊意义;
三、多阶段发展论
侯文若教授在《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将社会保障的发展分为:
萌芽阶段——以英国《济贫法》颁布为标志;
社会保险出台阶段——以德国社会保险立法为标志;
社会保障最终形成制度阶段——以美国颁行《社会保障法》为标志;
社会保障充分发展阶段——以英国建立福利国家为标志;
社会保障改革阶段——以本世纪70年代为起始。
四、三阶段持续发展论
郑功成教授认为,三阶段持续发展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三阶段是持续发展的,既不能隔断亦不能超越。
中国现阶段正在向社会保险型阶段推进,但亦不能忽略继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推进社会福利建设。只有在持续发展中保持协调性,社会保障的改革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在历史上——以社会救济为主体、以军人抚恤和有限的福利为补充,可以称之为——社会救助型社会保障时期;
进入工业化社会后——社会保险成为社会成员的迫切需求,国家与社会在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军人抚恤及有关福利时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上,社会保险逐渐占居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可以称之为——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时期;
社会经济发展到相当的高度和社会保险已基本普及的条件下——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基本需求就不再是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而是要求国家和社会不断改善其生活质量和提供社会服务,于是,便进入了以社会福利为主体内容的——社会福利型社会保障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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