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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来函祝贺我台 “3·15晚会”成功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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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六家“3·15”晚会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别致函中央电视台,对我台2003年度“3·15”电视宣传活动的成功表示祝贺,对我台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
他们普遍认为,“3·15”晚会主题鲜明,结构紧凑,无论是内容、形式,还是活动组织,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我台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尽职敬业的精神,值得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等六大部、局在感谢信中还表达了与中央电视台进一步沟通、协作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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