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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本期话题:求证(2005年4月8日)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11日 10:30)


  周艾萍和沈桧林夫妇是浙江安吉县的离退休教师。2003年12月的一天深夜,女儿沈晏婵的同学往家里打来电话,说沈晏婵被车撞了。23岁的沈晏婵原来在宁波一所大学读书,当晚沈晏婵是在横过公路回学校时被一辆小轿车撞的。沈晏婵的父母周艾萍夫妇无法接受女儿已经离开的现实,在女儿的床边守了整整一夜。

  不久,宁波市交警支队对事故的调查结果出来了,肇事司机桂敏海事故当晚体内的酒精含量为每毫升1.1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警方认为,司机桂敏海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但死者沈晏婵横过公路时未尽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周艾萍夫妇表示女儿是无辜的,他们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交警部门的结论。那么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

  沈晏婵读书的大学在一条道路的旁边。当时她在公交车站下车后,横穿马路到对面的学校去。根据交警的事故图,我们看到当时沈晏婵已经穿越3/4的路面,也就是说,只差一两步她就能够迈上隔离带。而这两步甚至一步,就是生与死的距离。那么沈晏婵为何选择这样一个危险的路口穿越呢?这附近没有其它的路可以到对面去吗?

  我们注意到,这条道路共有六条车道,中间是隔离带,路两边有两个公交车站。道路两头望去没有任何的过街天桥或者是地下通道。周老师说,女儿只能横过马路并且已经尽了行人的注意义务,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车速太快,女儿根本防不胜防。那么司机当时的车速到底是多少呢?

  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桂敏海今年46岁,是宁波某公司董事。但记者按照他在宁波市的家庭住址和公司的地址,却一直没有找到他。周艾萍说,事发路段最高限速是80公里,可在宁波警方的事故认定中并没有提及车速。于是周艾萍夫妇向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申请重新认定。不久得到的答复是维持原认定意见,依照法律规定,省公安厅的认定就是事故的终结认定。

  驾驶员违章是事实,问题的关键是怎么样证明女儿在这次事故中没有责任。年过半百的周老师心里有了一个近乎疯狂的决定。在事发路段,周老师包一辆车来模拟事发的那一刻,让车子用80公里、100公里、110公里等不同的车速驶向在前面步行过马路的自己,她要亲自体验女儿的经历,并证明在当时的情况下,面对一个醉酒超速的司机女儿更本没有避让的可能。


  周老师说,她发现这段路上的车子速度都很快。站在女儿被撞的地方,她感到耳边车辆飞速经过呼呼的风声,也感到了女儿当时防不胜防的处境。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这条道路的车辆多数都超过了80公里的限速。经过自己的试验,周艾萍认为女儿当时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横穿公路的,并完全尽到了注意的义务。如果不是司机醉酒超速,女儿不可能出事。

  2004年5月,周老师把自己的体验写成了材料交到了有关部门,这引起了浙江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接下来的一个月,省公安厅成立了专家组进行分析论证,并委托浙江大学力学系对事故车速作了测试鉴定。经过鉴定,肇事司机当时的车速在时速84至87公里之间,而事故路段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2004年5月30日,浙江省公安厅对交通事故作出复核结论,认定驾驶员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沈晏婵不负责任。

  根据省公安厅的复核结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桂敏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与此同时,周老师夫妇向法院提起了100万的民事赔偿。他们表示,如果民事诉讼成功,他们将以女儿的名义用这笔钱去资助一所贫困小学,也算女儿为社会做过贡献。75岁的沈桧林告诉记者,由于历史的原因他49岁才结婚,50岁才生下沈晏婵,以前他还想到能看着女儿成家立业,现在一切都化为乌有了。

  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虽然沈晏婵已经离开两年了,而在这条危险的公路上,在这两个公交车站边,两所学校的学生还是只能在这条危险的马路上来来往往。记者测量了离公交车站最近的十字路口也有800米的距离,也就是说,行人如果从这个路口到对面的车站,要步行1.6公里。两个车站之间即便是不可能设红绿灯的话,最起码要设一个斑马线,这是能立竿见影起到作用的。就在记者即将离开的时候,却意外地从肇事司机桂敏海的同事那里得到了桂敏海的消息,他去年11月份就到国外去了。

  主持人:目前为止,交警部门做出了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但是作为父母来讲,他们没有办法去面对女儿在事故当中还要承担责任的事实。从交警调查到的情况来看,司机酒后驾车、长期占用超车道都是很明确的,但是是否超速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在那个地方到底能不能过马路?


  张柱庭:因为中间有隔离设施,路面上画有白实线,应该说是不允许通行的。现在需要确定的是违章行为和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沈晏婵在不允许穿越公路的地方穿越了,如果和事故没有因果关系,那她只承担横穿马路的责任。

  主持人:从现在的情况分析,怎么能够判断她横穿马路的行为和这个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张柱庭:这就要确定司机是否超速。当你时速80公里的时候,一秒钟你的车要走20米,如果是超过这个速度,每秒可能就是25米、26米。这个事故的因果关系就在这瞬间的几米,所以超速没超速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主持人:现在公安机关两次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当中,都没有提到这个车辆是否超速,您认为这样的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全面的吗?

  张柱庭:应该说是不准确的,仅仅看到了醉酒驾车,但没有把醉酒下驾车的状态把它查清楚,所以存在着事实不清楚的问题。

  主持人:其实我想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周老师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她真的是想把这件事情弄清楚,还给女儿一个公道。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冒着生命危险来做的实验,我不知道您怎么看?

  张柱庭:这是一个危险的方法。它既损害被实验人的安全,又使得驾驶员处于一种违法的状态,所以这个方法是完全可以放弃不用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提出申请,申请司法机关或者申请有鉴定资质的机关,在实验室里用模拟人来做。

  主持人: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之前,酒后驾车造成的死亡人数平均每个月是348人,5月1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了,对于酒后驾车有了更为严厉的惩处。但是从5月1号实施以后,一直到去年的12月31日,酒后驾车造成的死亡人数平均每个月是401人,没有降低反而还有所上升。为什么?

  张柱庭;首先立法是一方面,加大惩处力度要相应加大执法力度。从去年的情况看,真正严厉执行这个法律的案件并不是很多。另外,新法律专门有一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如果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这是法定义务,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这项法定义务。

  主持人:目前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学校们口仍然没有画任何的人行横道线,如果说连这些设施都不提供的话,怎么能够让一个公民自觉守法。他走将近两公里的路去换取一个守法,作为任何一个人可能都会抄捷径。

  张柱庭:这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当中经常讨论的一个问题,要让交通参与人的守法成本降低到最低,这就要大力加强交通设施的建设,满足他们的需求,给他一个合法的途径。

  主持人:所以要想保证交通安全,保证每一个人能够平平安安地回家,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时时刻刻地去绷紧守法的弦,而这也是全社会包括政府部门应该共同去重视的事情。

责编:西寻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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