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反馈
主持人:又到了主持人信箱时间了。我这里有一位手机尾号为9187的观众朋友给栏目组发来的手机短信,他想询问,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救人而未保护现场就得负全部责任吗?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海瀛律师事务所的张宏政律师。
采访:在1992年1月1号实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有一个规定,就是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应当负全责。(出字幕)
《道路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抢救受伤人员改变现场的,应当标明现场的位置。(出字幕)也就是说,不论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是交通法的规定,司机都有义务来维护这个现场的原状,来有助于对本案进行调查。
另外呢,从《民法通则》的规定来说,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关规定说,高速运输工具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出字幕)那么本案中这种事故,它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这一种,它是一种特殊侵权性的行为,而特殊侵权性的行为,在法律规定上,它是要求举证责任倒置的,就是说,如果是说司机要想不承担责任,首先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如果是说你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话,那么你就要来承担这个责任。
法院在实践中处理这种交通事故的案件,它主要参照的还是现场勘查以及对责任事故的认定报告,是这样。但是,由于是举证责任倒置,他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到有可能目击现场的这些当事人当中去进行调查,来收集相关的证据。
主持人:手机尾号为9187的观众朋友,您可以根据张律师为您提供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收集证据的方法来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这里也要提醒观众朋友,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无论是责任在于哪一方,都要及时保护好现场,以便于交管部门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