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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厕所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8日 15:09 来源:

  大家好!欢迎收看《法治视界》!请客吃饭本来是一件挺高兴的事儿,可一位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老师吴书建,在席间上了一次厕所之后却再也没有回来。他遇到了怎样的不幸?一起来看安徽电视台《周末断案》送来的这期节目。

  大家好!欢迎收看《法治视界》!请客吃饭本来是一件挺高兴的事儿,可有时候也会吃出麻烦来。比如2002年8月份,一位知名主持人与朋友在某酒楼吃饭。席间,这位主持人出去接听电话,走进包间外约两米的一个通道,推门 进去。不料尚未完工的通道既无楼梯护栏,又无灯光警示,导致她直接摔到了楼下,经抢救无效身亡。为此家属还打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索赔官司。我们今天讲的这个故事也有些类似,一位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老师吴书建,在席间上了一次厕所之后却再也没有回来。他遇到了怎样的不幸?一起来看安徽电视台《周末断案》送来的这期节目。

  解说:吴卓峰是安徽省濉溪县城集乡三和村的农民,原本有一个四口人的幸福家庭。可是二年前,这个家中唯一的儿子,在当地中学当老师的吴书建在接受学生家长吃饭时,上厕所意外死亡。

  母亲:我的儿子一表人材,怎么就这么去了。

  解说:事情发生在2002年11月一个周五的晚上,当时吴书建应同村的饭店老板张建设邀请,和三和中学的校领导以及部分老师,到张建设的家庭饭店吃饭。

  张建设:我小孩在那个班级成绩相当不错,我感觉也要找几个老师坐坐,对小孩多关心些。实际上吴书建并不带我孩子的课,因为都是熟人,关系都不错,我打了招呼,他就来了。

  解说:当时应张建设邀请吃饭的共有十人,其中九人都是三和中学的老师。据当时一起就餐的李老师介绍,席间大家一共喝了三斤白酒。在三和中学,记者找到了李老师。

  李老师:吴老师那天比平时喝得少,只是三两酒吧。我想他没有醉意,比较清醒。

  解说:喻老师也是当时参加就餐的老师之一,他是这次事件的主要见证人。

  喻老师:实际上吴老师和咱喝得差不多,也只是喝了三、四两酒。他平时喝五、六两没问题。

  解说:酒过三巡之后,年长的喻老师提出上厕所,由于出入不是很方便,吴书建提出陪同。

  喻老师:我这人年纪大了,喝酒好上厕所,我说出去一趟,他说我跟你一起去了。

  解说:据了解,为了方便顾客,张建设在建饭店的同时,临时在后院搭了个简易的厕所。

  张建设:我这个厕所是临时搭建的,也不算公用,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在这儿用。

  解说:厕所位于饭店的后院子,垂直搭建在离水面1.6米高的沟堤上,水沟约深1到2米左右。从吃饭的房间到后院只有几米远,从后院出来,有一条不到一米宽、没有护栏的的水泥板通往厕所,但水泥板两旁没有警示标志以及照明设施。

  喻老师和吴老师两人方便完后,返回酒席。可是没过多久,喻老师又提出上厕所,于是吴老师又一次陪同。

  喻老师:原来(饭店后院的)门没有砌水泥,就这么宽的门,同时不能站两个人,门前面是厕所.对,那时天黑看不见,我就靠这后院的门方便了,我靠右边,他靠左边,我方便完了就退后一点,他在那方便我就退后,我在这提着裤子等他,等着,没人了,听到下面水响,我马上意识到他掉进沟里了,转身就喊吴书建掉沟里了。

  解说:喻老师喊人之后,大多数人并不认为吴老师会掉入水中,谁也没想到会有大的意外发生。

  张建设:我以为没事,厕所下面垃圾多,厕所离垃圾有60多厘米高,你看这离水面还有几米远呢,那掉下来是无所谓的事。

  李老师:当时有人说是不是他喝酒后跑掉了,躲酒场。

  张建设:当时喻老师和我讲了,我以为没事,下面垃圾多,厕所离垃圾有六、七十厘米高,那掉下来是无所谓的事。你掉下来我拉你上来,无所谓的事,不会掉到水里。后来我和妻子到后面看,没人,没人,我到下面再看看,还是没人。找不到人我就下沟了,我穿着衣服就下沟了,最起码一条,我第一个下去救的,后来紧接着在水里碰到他后,我就慌了,我爱人给医院打电话,医院准备好了,然后把他送到医院了,我背他到医院,/你救他花了多长时间?/总共大约20分钟

  李老师:当时饭店老板到马沟中找一遍,找到了,我们一块都下去了。

  喻老师:前后5、6个人下去救人,我也下去了,连续三、四次才把他拖到岸边,旁边的人把他拖上来,我爬上来, 我也筋疲力尽, 喝了几口水。

  李老师: 当时饭店老板到马沟中找一遍,找到了,我们一块都下去了。

  解说:吴书建被饭店老板以及其他老师送到附近的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而不幸身亡。突如其来的噩耗,使吴书建的父母无法接受,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随后他们将饭店老板张建设、喻天明老师以及三和中学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因吴书建死亡而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86802元。

  年纪轻轻的儿子不幸死亡,这让老两口怎么也接受不了。当时悲剧发生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几位当事人又是怎样描述的呢?我们一起去《周末断案》的演播室看看。

  无独有偶,2002年的时候在北京也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同样是友人请客,一位年轻的主持人在席间出去接听电话,不幸一脚踏空摔下通道,经抢救无效死亡。虽然也是一场意外,可两人都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才酿成了大祸。我们再来说说本案,年纪轻轻的儿子不幸死亡,这让老两口怎么也接受不了。当时悲剧发生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几位当事人又是怎样描述的呢?我们一起去《周末断案》的演播室看看。

  喻老师:看不见,因为天太黑。尤其是从灯下刚出来,更不能看清。我只是听水中有声音,才感觉到他是掉下去了。

  主持人:那当时你的第一反应是去救他吗?

  喻老师:我第一反应他掉下去了。我伸头看一下,黑的太很,下面的情况不清楚,我要下去救他,只能连自己也掉进去;喊人是最好的办法。

  主持人:你当时有没有意识到,吴老师掉下去之后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喻老师:没有。一直到他救上来,也没感觉到他有生命危险。

  主持人:那你去喊人的时候,都怎么跟他们说的?

  喻老师:我就说吴书建掉沟里去了。我第一个就喊的他(张建设),因为他是老板,他家里的情况清楚,至少能找到灯啊。

  主持人:张老板,喻老师怎么跟你说的?

  张老板:喻老师跟我讲,书建(吴老师)掉下面去了。我也不是多着急,因为他并不是说抓紧时间、抓紧时间,他掉下去了。我只是想他掉下去把他拉上来就可以了。

  主持人:你可能觉得当时喻老师描述的也不是那么一个紧急的状况。

  张老板:对对,不是多紧张。我认为是这样的。

  主持人:也就是说在喻老师呼救的时候,你并没有意识到吴书建老师是掉到水沟里去了。

  张老板:对对对,他说掉到水里面,我就直接下水里去了,我不会在上面再瞅瞅了,我在看。等我去的时候水面是平的,一点点动静都没有了。那水沟要是有一点动静,或者他在那挣扎什么的,我到后面就可以给他救上来了。我到后面去的时候,那个水沟一点浪花都没有,那只有瞎摸,对不对?那时天也冷,大概只有10来度。

  主持人:我们也了解到你们这个饭店其实是没有经过工商注册的家庭小饭馆。

  张老板:对对,是家庭饭店。

  主持人:我们刚刚看到厕所是建在沟上,两边没有护栏也没有照明设施。你有没有想到,它即使现在不出事,保不准哪天都会出危险。

  张老板:我是讲那个厕所是不安全的,我是临时搭建的,马上就拆,我上午去找人去看的,晚上就出事了。

  主持人:那我想问问吴老先生,刚才我看到您的情绪一直比较低落。您的儿子是哪一年参加工作的?

  吴卓峰:他16岁考上师范,1998年19岁参加工作的。

  主持人:那您是什么时候知道儿子遇到不幸的?

  吴卓峰:我不知道。八点到九点的时候,我弟弟开个三轮车来,把我带到医院去了。那时侯已经晚了,已经停止呼吸了。那没办法了,当时我大脑就不行了,他妈妈也不行了。

  主持人:当时做父母的见到这个状况以后什么反应?

  吴卓峰:没办法 那个时候根本控制不了,脑子不行了。老年丧子啊!没办法,没办法,我买了1000多块钱片子。因为我老婆,她天天在哭,没办法,我买了片子,买了唱片,就天天在家里面听唱戏,然后在精神上给她一点安慰。我没办法,我自己控制自己啊。我不控制自己 ,我们这一家子完蛋了,没人了。我只有控制我自己。他们刚才讲的有的是事实,也有的不是事实,不是事实的很多。他(喻老师)第二次又要去方便,(我儿子)还要去扶他。所以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呢,他没有能够及时呼救,他明明知道我儿子掉进沟里去了。

  主持人:喻老师您看,当天晚上大家也都喝了点酒,你觉得当时吴老师陪你去上厕所的时候,那你有没有喝多?

  喻老师:我当时我觉得也是比较清醒。你看我救他的时候,第一喊人,我清醒;第二个下去救他。我感觉是比较清醒的。

  吴卓峰:你自己本身也没失去理智,你很清醒的,刚才他不是讲嘛。你就应该一边喊人一边去救,一边叫人一边去救人。你提着裤子慢慢腾腾地回到酒桌上,继续喝酒,喝酒完了之后,突然想起吴书建没回来,跟张建设说,吴书建是不是掉到沟里去了,没回来啊。是不是这样的,你问他。

  喻老师:从我发现只停了几秒钟,听到声音就回来叫了人,也没感觉到他就死了,所以喊的声音不太大是真的。跟他一说,全桌的这些人都出去了,我就认为呼救是比较及时的。

  吴卓峰:及时呼救的话,吴书建掉沟里去了,在场的人还要想吴书建是不是逃酒了?不会这样吧。如果他要是及时呼救的话,我儿子不会死的。

  主持人:后来你们是什么时候决定要打官司的?

  吴卓峰:我五次和解,找学校,找张建设。村干部出的面,我弟弟出面,结果都没人回答。如果有回答的话,这场官司我不可能打的。我儿子就是死了,我还告什么?

  主持人:那又回来了。刚才你说到和解,那你提出一个什么和解意见。

  吴卓峰:和解人就讲了,三万块钱,他就说三万块钱。那时侯问我,我脑子也不清楚,我说随便,你们看,你看怎么办就怎么办吧。结果没有效果,他们都不愿意出。

  主持人:张先生你当时为什么没能够接受这么一个和解意见?

  张老板:他们要求要三万块钱。后来我这样讲一句,我说这样吧,打官司起诉,你别起诉我。关于这件事,我也不能推脱我没有责任,我出一万块钱,我什么事都不问。

  主持人:当时你觉得你责任在哪,你要出这一万块钱?

  张老板:我感觉到我的责任:第一,这顿饭毕竟是我请的,这事出来了,啥都不讲。哎,你说没有责任,你也推托不了责任。怎么讲呢?当时我要出这一万,后来校方也没有回应,包括喻老师也没有回应。后来这三万块钱,我张建设,我自己怎么出呢?始终就在那搁着。

  主持人:那喻老师,当时为什么没有答应和解意见。

  喻老师:就是他出事当天晚上我就跟校长说了。我俩(和吴老师)是一路出去上厕所的,我讲愿意出2000块钱。

  主持人:你愿意拿2000块钱来和解。当时这个意思跟校长说了,为什么没有跟吴老师父亲本人去说?

  喻老师:我只是跟我们校长说了。他(吴卓峰)讲他坚持要三万块钱。就是饭店老板出一万,在场喝酒的那十位老师每人愿意出200元,我愿意出2000元。这样一来,与他要求的三万的数字还相差很远。

  主持人:那你们打算的这样一个解决方法没有去跟吴老师本人说,中间没有再去协商吗?

  喻老师:这中间那些人一直没跟我谈,都是跟学校交涉,没找我。

  听完几位当事人的说法,我们再来听听现场观众对这个事情的看法,他们认为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呢?让我们再回到《周末断案》的演播室。

  主持人:首先,吴书建老师的死亡是不是一个意外?

  观众:应该是意外。

  主持人:那既然是一个意外,有没有谁要为他的死承担责任?

  观众:我觉得是那个饭店老板承担主要责任。原因就是那个饭店没有经过工商注册,属于家庭式饭店营业,而且他的厕所没有警示牌让大家注意一下后面有危险什么的。我觉得主要责任是怪饭店老板。

  观众:我觉得饭店老板的责任不是特别大。因为他自己也说,毕竟他这顿饭不是属于营业性质,是属于私人的对自己孩子的重视程度,他只是在道义上有一定的补偿,但并不是说他一定要承担责任。

  观众:这件事情发生了,首先我想对吴书建老师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同时我觉得这个责任从学校、喻老师和张建设饭店老板,三方面都有责任。但是从这个事情的受益人来说,喻老师可能是主要受益人,那么喻老师应该负主要责任;而这个饭店老板态度比较积极,同时对他自己的责任认识的比较清楚,他应该是次要责任;学校方面,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提供一定的补偿。这样也让更多老师觉得这个学校,这个大家庭也是温暖的。

  观众:我觉得喻老师和饭店老板有同样的责任,他们两个是相等的。饭店老板的卫生间没有安全措施,之前他应该有这个知识,随时都会有危险发生;喻老师的责任是,喻老师是不是说假话我们也不知道。

  主持人:那你觉得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

  观众: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学校在这件事上他们都不知道,他们也是旁观者,和我们一样是旁观者。

  观众:我认为喻老师在这件事情上不应该承担责任。他本身就是年纪大,吴老师是主动的,就属于一种学雷锋义务帮忙帮他扶过去的。我认为从道义上他给一定的补偿,但从法律责任上,我不认为他应该承担责任。

  看来现场的观众朋友对这件事也是各有各的看法,那我国法律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又是怎么认定的呢?我们还是先来听听法律专家的分析。

  主持人:叶教授,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意外事件。那么既然是一个意外事件,还有没有人要为吴书建的死承担责任?

  叶教授:应该说既是意外又是必然。这件事情本身并没有像我们生活当中所遇到的那种伤害,比如说人与人之间行为的接触,身体的接触。但是它确实由一个隐患而引发的,这个隐患实际上就是因为在这个通道的过程当中,或者厕所修建的过程当中没有防护,没有警示。从这些因素来说呢,他就有些过错因素在里面。

  主持人: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该由谁来承担,分别承担多少?

  叶教授:我们在现行的法律制度当中,我们是有一些的规定的。比如说你要开饭店的话,你必须要保证这个旅客的人身安全,也就是我们《民法通则》里面规定的:人都有生命健康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你的饭店本身没有设置这样的一种设施,你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我认为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张先生开的这个饭店,在整个事情来讲,毕竟是由于安全设施没有完善导致的,所以他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比如说承担百分之二十、三十或者是四十都可以。我觉得这是一个根据具体的案件加以衡量的问题。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喻老师。喻老师在这个案子当中他有过错吗?要为此承担责任吗?

  叶教授:这一点我觉得从证据本身的角度,法律只能这么来认定。吴老师已经去世了,他没有办法做一个证人。我们就只能说,喻老师自己承认的这个事实是真的。那么也就是说他没有罪,是吴老师主动陪他去的,法院还会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这种情况下,不能说喻老师是承担一个赔偿责任,而至多是一个补偿性的数额的分担问题。

  主持人:在这个案子当中,你也说到喻老师在这起案件当中他没有过错。但是原告一方他提出,喻老师实际上有一个呼救不及时或者救助不及时这样一个问题的存在。

  叶教授:站在一个局外的第三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官,他要看的是证据。比如说你说什么叫及时,什么叫不及时。那么他就会问:在什么时候发生的这个事?什么时候你开始呼救的?呼救的方式是什么?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的说法就会产生很大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如果主张你呼救不及时,原告就需要提出证据;原告提不出这个证据,就证明原告所说的这样一个呼救不及时是不成立的,这样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吴老师的父亲所提出的这样一种主张了。

  主持人:那么在这个案子当中,吴卓峰老人他还把学校也告上了法庭。学校在这起事件当中要不要承担责任?

  叶教授:应该说学校本身并没有责任。同时来就餐的其他人,应该说也没有责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聚会是一个很私人的聚会,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学生的家长请到了任课的老师、所在学校的负责人到这来吃饭。这个吃饭可能也有自己私心上的动机,但是这种动机也是无可指责的。所以它纯粹是一个工作之外的一个聚会,不是工作时间,不是工作地点,不是为了执行工作的职务,发生的这样一个不幸的事件,我们就不能把它定为工伤。既然不是工伤的话,学校当然也就不承担这样的责任。

  主持人:那叶教授,这个案子现在也有了判决结果,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下。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吴书建在陪同喻天明外出方便时不慎落水身亡,主要责任应由其自负。被告张建设虽然免费宴请他人,但其厕所既没有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志、安装照明灯具,没有告知客人,故其承担30%(即12699元)的民事责任;被告喻天明是受益人,承担10%(即4233元)的民事责任;被告三和中学与吴书建死亡无事实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

  连线:这起意外发生在2002年11月,这场官司也已经有了判决结果。那么死者吴书建的家属拿到赔偿金了吗,我们还是来连线安徽电视台的记者吴卓,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0551——3426183,13956009873):

  1、 判决下达之后,赔偿金到位了吗?

  2、 意外发生之后,张家的这间厕所还在使用吗?当地类似这样的简易厕所多吗?

  结束语:张老板本来是好心请客,没想到请客却闹出了人命;吴书建原本是好心陪同年长者,却不想搭上了年轻的生命。这件事看似是一起意外,但我们看到其实偶然中却存在必然,如果人们在生活中多一些安全意识,少一些麻痹大意,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吴家老两口不会经历老来丧子的悲痛,张老板和喻老师也不会被牵扯到一场官司中去,这其中的教训,不仅当事人要记取,我们也应该引以为戒。好,感谢收看这期《法治视界》,再见!

责编:西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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