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首次铁路价格听证会2002年1月12日在北京举行。33名代表对铁道部提出的方案进行审议,大多数代表原则同意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是政府行政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重要举措。
听证代表对方案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当前铁路政企不分,市场主体地位尚不明确,把定价权交给铁道部的条件尚不成熟,建议政府对铁道部门的价格实行监管;铁道部作为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应研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铁路发展,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不要单纯地采取提价的方法,抑制旅客需求,缓解供求矛盾。铁路运输企业应加强管理,努力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代表们特别指出,目前客运服务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乱收费、多收费的情况相当严重。他们对春运期间铁路服务质量下降意见很大,希望铁道部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国家计委价格司的李司长认为,价格听证程序贯彻了公开公正和客观的原则,最主要是保证政府价格决策程序的公正,国家计委,作为会议的组织者对价格的调整是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对这次听证保持中立。
管制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余晖首先肯定“听证会是很好的制度”,同时,他指出,此次听证会在程序上存在着时间过紧、代表选举技术故障、代表名单不公开、听证材料未公布、听证地点不中立、电视直播不全程等六大缺憾。
国家计委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更好地体现了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增加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的内容,进一步保证了听证会代表产生方式的公开和民主。
听证会这种形式使得价格决策呈现出更多公开和透明的表现,我们之所以关注价格听证会,是希望以后一个又一个价格听证会,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很多的价格的涨或者降都定位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让消费者享有更多的参与调整这些价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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