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两个爱子如命的母亲。两个错位的家庭。
“这么好一个母亲(宫克),她怎么不是我亲妈呢?”
赵达是吉林大学的一名学生。2001年的一天,他和所有的大学生一样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献血活动。这时他还不知道,这一天将改变他一生的命运。献完血后赵达回家吃饭,闲聊中他告诉父母自己是AB型血。
“我说我和你爸都是B型,我说你怎么能是AB型血呢,我说的,那可糟了那可抱错了!”
母子俩开着玩笑,可谁也没有注意到父亲赵盛强的脸一下子阴了下来。两天后赵达返校了。夫妇俩送走了儿子,刚进家门,赵盛强一脸严肃地对宫克说:“赵达和我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根据血型来讲,不排除跟你没有血缘关系。
“我说你啥意思啊,后来他说的,赵达是AB型血你知道吗……”
根据遗传学来说,出现父母B型血,儿子AB型血的原因有二,一是当初抱错了孩子;二是这孩子是由母亲和别人所生。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宫克心里最明白,自己含辛茹苦地养育了20多年的儿子竟然真的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这20年我最好的青春,我最好的精力,我把我全部的母爱都释放给这个孩子,完了之后现在说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当时我感觉应该说这是天地都倒过来了,这个孩子怎么能不是呢?”
为了不伤害孩子,宫克不想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也许赵盛强理解不了宫克作为一个母亲呵护孩子的用心。据宫克回忆,自己生孩子的当天一共有七个男孩出生。她还清楚地记着临床的李爱野。于是她想方设法打听到了李爱野的工作单位。
“我跟我父母说,我说你们去看看李爱野她和赵达像不像,他们就去了回来就说太像了,后来我就觉得,差不多赵达能是他家的,因为再说我觉得床和床挨着就有可能串,我是这么想。”
最后赵家把目光集中在了21年前。同在通化市人民医院生孩子的孙华东和李爱野夫妇身上。孙华东和李爱野的儿子叫孙超,今年22岁 和赵达是同年同日,在同一家医院出生。与赵家相比,孙家的家境并不太好,夫妻二人也因此把希望寄托在儿子孙超身上。经过多年的苦读,孙超也没有辜负养育他的父母,于2000年考上了无锡的江南大学。
“那张照片我就看了,我基本上就怀疑他家儿子是我的,我的儿子是他的。”
“结果我去看他家赵达那个照片的时候是挺像我的,比孙超像我像得厉害。”
孙家觉得赵达不仅外貌像李爱野,而且从血型来看,和孙华东一样是AB型。两家人在一起回忆了两个孩子的特征、性格、嗜好,各种迹象表明,赵孙两家的孩子很有可能就是20年前在医院抱错了。为了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两家人的猜测。他们决定一起去做亲子鉴定。
2002年2月4日,赵孙两家人一起前往辽宁省公安厅DNA检测中心做亲子鉴定。三天后 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然而鉴定书上的结论却让两家人全都惊呆了。孙家抚养了21年的儿子孙超确实是赵盛强与宫克的亲生骨肉。可赵达却出乎意料的与赵孙两家都无血缘关系。这一结果给了赵达巨大的打击。
“这么好的母亲(宫克),怎么不是我亲妈呢?”
“养活20多年了竟不是亲生的,我就不敢相信,后来就经过DNA鉴定,确实不是我儿子
我以为我挺坚强的。”
但是在这场串子风波中,通化市人民医院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究竟22年前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串子悲剧的发生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通化市人民医院。院党委书记郭瑞霞女士接待了我们。
“现在这个原因到目前来讲,我们也找不出来到底差在哪里,查不明啊,就我们了解,到 22年前,赵达和孙超出生后就被送到这间婴儿室里,由医护人员统一管理。”
那么医护人员又是如何分辨这些刚刚出生,长相相似的新生儿呢?22年前的妇产科护士长卢凤兰回忆了当年婴儿室的管理情况。
“当时小孩出生以后要摁脚印,妈妈的手印,系腕带,系带卡,而且要有卡片,比如说腕带上要记妈妈的姓名,性别,床号,在病例上也要写这些记录着新生儿性别,家长姓名和床号的腕带,是用来证明孩子身份的。”
据李爱野回忆,当年出院给孩子包被时,她孩子的手腕上也是记着腕带的,也有我的名什么的,床号,但是给我孩子的时候,就这么一个带子顶上绑的。
那么,写着李爱野姓名和床号的腕带怎么会系在宫克所生的孩子,也就是孙超的手腕上呢?
据院方称,当年两家的入院档案早已与其他档案一起在医院遭遇的一场大水中毁于一旦。
由于医院的疏忽,导致两个家庭经历了20多年的骨肉离散和错位抚养,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20多年的感情谁也无法割舍,现在两个孩子仍然与养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是两家人都认为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分别向医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提示 :非法使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监护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医院却认为,22年已经超过了民事诉讼的时效,他们可以拒绝赔付。
那么医院的说法有道理吗?
律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规定,赵孙两家的要求并没有超出时效期。”
法律提示: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这样一来,赵孙两家的诉讼时效应该从2002年2月,DNA检验结果确认以后算起。由此 赵孙两家分别以侵权为由,将通化市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赔付寻亲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 共计361.5万元。
然而与这场官司相比,人们更关注的是两个孩子的命运。尤其是赵达。他从一个很自信的孩子突然变成了没有父母,不知姓氏,不知民族的尴尬的人。而另外五家与宫克和李爱野一起生孩子的母亲都拒绝做亲子鉴定,宁愿将错就错,这使赵达寻找父母的希望更加渺茫了。
“爸、妈,这就是你们20多年没见面的儿子,我不要求别的,让我见你们一面吧!”
2002年12月18日,通化市东昌区法院一审判决通化市人民医院赔偿赵孙两家精神损害费,寻子费共计43万元。通化市人民医院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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