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按时缴纳养路费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交养路费的同时还要交一笔公证费却让人感到难以理解。
黄山市黟县的许蓬莱是一名从事个体运输的司机。他说他经常开着这辆大货车在路上跑运输。这几年,他每次去交养路费的时候都要再交一笔公证费。随后许蓬莱出示了公证费的收据和一份公证书。
江敏杰,黟县公路分局征稽科科长。他说,签订公路养路费包缴协议也是根据有关文件来执行的。
“安徽省政府令上面有申请全年包干的,我们申请包干养路费合同,可以按季交费,按半年交费。按全年交费,才能有优惠。”
江科长的意思是根据这份安徽省黄山市公路管理局文件中的规定,如果车主和公路分局签订公路养路费包缴协议就可以根据车辆的大小享受到不同的优惠标准。而许蓬莱所开的货车正是因为符合了文件中的优惠标准。公路分局和他签订了这样一份包缴协议书。许蓬莱手中的公证书内容正是这份养路费包缴协议。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谁申请谁交费的原则,如果在许蓬莱申请他理应承担这笔费用。
“没有,有申请我就不存在异议了。”
既然不是许蓬莱提出了公证申请,根据公证书里的内容来看。申请人应该是和许蓬莱签订协议书的黟县公路分局。
江科长说,公证这份协议书也是为了保证在包缴期间内养路费的全额到位。
“办这个公证,也是怕他中间停下来不交,如果你签了协议,就是要保证你这个要履行到年底的。履行到年底就是讲这12个自然月你都得交费的,而不是讲你交了一个季度,第二个季度就不交了。”
江科长的意思是到公证部门申请公证可以更好地保证养路费的收取工作。这种做法固然可以理解,但是提到关于交养路费还要再交公证费的问题,江科长也有他的一番解释:“这个公证费不是我们收,我们是公路分局,他(公证部门)出具了公证书。他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我觉得也比较正常。”
记者:“这个公证费是向车主征收的,公路局有没有交公证费?”
江科长:“公路局没有。”
据记者了解,黟县是个只有十万左右人口的小县城。在这样一个小县城里,有一部分人是靠跑运输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销。对于黟县近几年出现的交养路费还要再交公证费的现象就2003年来讲,向本栏目反映情况的许蓬莱也只是八十多位司机中的一名。记者在登记表中看到另外几十名司机也都交上了60块钱的公证费。
随行律师认为,黟县公路分局作为公证养路费包缴协议的申请人,公证处所要收取的公证服务费不应该由交养路费的司机来承担。
听了随行律师的意见,江科长也表示,公路分局作为交费的义务人应该把属于自己缴纳的公证费交齐。但是收取了公证费的黟县公证处,他们作为办理公证的专门机构怎么会向交养路费的司机收取公证费呢?
许蓬莱说,公证费他是交给同在征收养路费缴费大厅里办公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难道事情真的像许蓬莱所说,不交公证费就不能交养路费吗?
王海波,黟县公证处公证员,他矢口否认了不交公证费也不能交养路费的说法。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公证处确实收取了县里这些司机交上来的公证费。公路局申请办理公证,公证费是由车主缴纳的。每部车子60元。
随行律师认为,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许蓬莱当初并没有申请公证养路费包缴协议,而是黟县公路分局单方申请公证的。由此来看黟县公证处不应该向这些司机收取公证费。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应该填写申请表,养路费包缴合同,那么当事人有没填写这个书面申请表,这是不是有违办证程序规定?
经过记者调查采访,在事实面前,黟县公路分局也承认不应把自己该交的费用转嫁他人作为交费义务人。他们要承担起交费的义务同时黟县公证处也表示要依法改正收费当中的不当之处,陆续把收上来的公证费退还给这些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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