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失去了父亲,是舅舅给了他们父爱。
“我舅舅为了养我们仨,一辈子也没结婚。”
孩子们长大成人,舅舅失去了劳动能力。
“没想到我哥能办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
中秋之夜舅舅被迫搬出了老屋。
“没人知道的情况下这房子就没有了。”
在一个中秋月圆的晚上,已瘫痪多年的李忠林老人被强行抬出了他居住了几十年的屋子。
李忠林的保姆:“11点多钟,我都要睡觉了,他把我叫醒‘搬家!搬家!搬家啦!开滦调解房子,咱们搬走!’抬李忠林,李忠林不愿意,抬人的人骗他说‘上医院,上医院’‘这么瞎掰’,李忠林说‘这干啥呀?这干啥呀?这干啥呀?我也不去呀这干啥呀?’”
将老人强行抬出这间屋子的是他的亲外甥王全喜,王全喜把老人搬到了事先租好的房子内,以13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老人的房子。由于这次意外的打击,老人住进了医院,在医院的病房里,我们见到了李忠林老人,在医护人员的抢救下,他的病情已基本得到了控制,医生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告诉记者尽量不要打扰老人。他的养女王宝珠向我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王宝珠:“没想到我哥能办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
王宝珠告诉我们,她是李忠林老人的外甥女,王全喜是他的哥哥。1964年,她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也没有工作,是舅舅毅然挑起了抚养他们的重担。如今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各自成家另过,舅舅也已80多岁了,逐渐的失去了劳动能力。
王宝珠:“我舅舅为了养我们仨,一辈子也没结婚,到老了呢,我们三个其实都有责任跟义务养他。”
舅舅为了抚养他们,一辈子也没有结婚,于是在1981年的时候,王宝珠和舅舅办理了收养关系,成了老人的养女,但是哥哥王全喜离婚后一直和舅舅生活在一起。
王宝珠:“2000年房改根据房改政策,我舅是承租人,而且是户主,他就是说有这个资格买这个房子,而且是用他的工龄,因为我养父他本身他不识字,80多了去了也不太方便,我哥去办的这个手续,钱呢,可能是他当时垫的这个钱。”
王全喜帮老人办理了公房买卖契约,并且为老人垫付了房款1.8万元,这样老人以自己的工龄买下了这所房子的产权。
王宝珠:“平时生活我给我养父请了一个保姆,因为离得挺近,每天早晚哪或者是中午我有时间的话我都去看看老人。阴历8月16的那天早晨,我又像每天似的过去看看,我一进门,那门大敞四开的,然后我看见人也没有了,东西也没有了,有人在那儿,我问他,我说你们咋在这儿呢?他说‘这房子是我们买的。’”
王宝珠实在想不通,昨天晚上全家人还在一起高高兴兴的过中秋节,她9点钟回家时,还没听说老人要卖房子,怎么今天一大早就人去楼空了呢?老人又去哪里了呢?怀着不安的心情,王宝珠到派出所报了案。
王宝珠:“等我回来的时候看见我哥了,他说‘我把他搬走了’,我说‘你为啥把他搬走哇?’他说‘我搬走了’,他说‘房子我给卖了,你们有啥法你们就想去。’”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所房子的产权人是李忠林,王全喜怎么可以随便把房子卖掉呢?
王宝珠:“他以为自己出了一部分钱他就有权利处分这个房子。”
记者:“陈律师,现在出现这么一个情况,虽然这个李忠林他是这房子的户主,但是买房子的时候呢是王全喜出的钱,那王全喜有处分这个房子的权利吗?”
律师:“作为公房来说,它的购买人是特定身份的人才可以购买,这个房子是利用李忠林的工龄,那么以他的名义购买的这个房产,王全喜只是出了一部分的资金,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借贷关系,房子的产权人应该是李忠林本人,作为王全喜本人来讲,他没有权利处置这个房子,他也不是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或者说所有权人。”
律师解释说,虽然在老人买房的过程当中王全喜确实出了一部分钱,但是该房的产权人是李忠林,所以王全喜的做法是违法的。
律师提示: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
律师认为,因为房屋的产权人是李忠林,没有老人的授权别人无权处分这所房屋。那么王全喜是怎么把老人的房子卖掉的呢?
王宝珠:“到开滦,拿着这个遗嘱和购房本到那儿给办的,退了房,然后又过到他的户上,然后这样他才给卖了。”
原来在2001年9月份,老人曾经立下过一份遗嘱,等老人过世后,房子由王全喜继承,于是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王全喜拿着这份遗嘱和老人的房本到老人的买房单位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把李忠林的房子变成了自己的名字,随后,在今年中秋节的午夜,王全喜强行带走了老人。
记者:“陈律师,老人去年曾经立过一份遗嘱说这个房子归王全喜来继承,那王全喜现在就可以处分这个房子吗?”
律师:“作为遗嘱来讲呢,它的生效日期应该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也就是李忠林老人过世以后才开始发生效力,在他生前任何一个时间随时都可以变更自己的意愿来变更自己的遗嘱,作为王全喜来说,只有等到李忠林老人过世以后他才能够依法享有他的继承权来继承老人的这份遗产。”
律师提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人,但继承要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遗嘱人生前可以随时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李忠林老人为了帮姐姐抚养三个孩子,终生没有结婚,没想到外甥却偷卖掉了他的房子,86岁高龄的他如今无家可归。
王宝珠:“我每次一来(医院),老人都问我房子办的咋样了,还有钥匙给没给,闹着要回家,除了他以外估计没有任何人能再办出这种事情来了,没有一点亲情!”
王全喜的儿子夜以继日的在医院伺候爷爷,想为父亲弥补一些什么,可是王全喜呢,拿着卖房得来的13万元钱 离家出走,至今没有音信。那么王全喜仅仅凭借一份还没生效的遗嘱就可以把老人的房子变成自己的名字吗?为了解事实的真相,记者来到了开滦集团公司唐山矿房管站,接待我们的耿女士说经理不在,等我们说明来意后,耿女士接通了经理张学俊的电话。
耿女士:“我们没权接待,也只能让你找社区了。”
耿女士告诉我们,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他们没权接受记者采访。等我们找到房管站的上级单位又被告之,他们也没权接待我们,让我们去找更上一级的单位,就这样,整个上午记者被他们推来推去,无奈之下,记者和随行律师来到了唐山市委宣传部,希望在他们的协调下顺利采访,市委宣传部的负责同志帮我们接通了房管站张经理的电话,他答应在办公室等候我们过去采访,于是,记者一行在市委宣传部张志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房管站,张经理的办公室依旧大门紧锁。
市委宣传部的负责同志:“涉及到这些具体政策、具体问题的事,我真解释不清楚。”
记者:“现在您帮我们协调一下,我们想看一下档案科,当时李忠林买房时的档案。”
市委宣传部的负责同志:“那个我也没法给你协调这个事,你只能找经理。”
接下来的两天里,张学俊始终没有露面,办公室电话也没人接听,我们想进一步了解,个中原委的线索中断,那么王全喜是通过什么途径把房子转手的呢?我们来到了王全喜当时的卖房单位——开滦集团房屋中介公司。
记者:“曾经有一个王全喜通过咱们中介公司卖的房子?”
商品房中介服务所负责人:“对对对。”
记者:“您知道这个事吗?”
商品房中介服务所负责人:“我知道。”
记者:“当时他的手续是什么样的呢?”
商品房中介服务所负责人:“手续我们认为还是挺健全的。”
据中介公司负责人所讲,王全喜当时卖房时手续是齐全的,但是她拒绝向我们出示这些手续。开滦集团公司处处回避我们的采访,在我们的采访中,王全喜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手续取得了该房产权、又在什么情况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始终是个谜团,好在王女士又向我们提供了新的证据。
张学俊:“涉及到我们这就是说这个过户的事儿是吗?”
王女士:“对。”
张学俊:“当时给过的时候哇,有老头的遗嘱,有公证处的公证。”
王女士:“你公证处公证的啥呢?”
张学俊:“我告诉你,这一切手续都全,你们认为就是说这样不愿意,我们就还给你们过回来,也就是现在过回来。”
王女士:“可以给我们过回来吗?还有别的条件吗?”
张学俊:“哼?还有别的条件吗?没啥别的条件,可以过回来。”
这是一段王女士和房管站经理张学俊的对话。在电话录音里张经理表示,可以把李忠林的房屋产权再次过户回来,如果这样的话,王全喜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王女士可以依据这些向法院起诉王全喜,追讨老人的房产。
律师:“接下来呢,对你来说,可能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是在这个时候必须要确定的就是这个房产到底是不是你舅舅的,那么这个权利确定以后你才能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像刚才听到的这份录音呢,也可以作为你的证据来使用。”
就在记者制作这期节目的时候,接到了王宝珠女士打来的电话,她告诉我们,法院已经立案帮他们调查这件事,我们希望李忠林老人能早日回到他期盼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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