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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带来的麻烦(2002年11月25日)


  在西安市莲湖区有一个小姑娘名叫倩倩,她今年已经六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可是她的母亲却为她上学的事愁眉不展。

  赵小红:“为了娃这个事情,我们家一直跑了六、七年,上不上户口,为这事情,家里经常就是吵架打架,娃要上学上不了学。”

  原来,倩倩上不了学的原因是因为她没有户口。倩倩的母亲赵女士说,自己的户口在西安近郊的张家堡办事处红色村委会,七年前她与前夫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她的户口按照协议留在了红色村,后来,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城市居民张省成,两人婚后的生活一直过的是有滋有味,可没想到随着女儿倩倩的出生,家里开始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因为赵女士是农村户口,而丈夫张省成是城市户口,经过六年的奔波,女儿倩倩至今还是报不上户口,丈夫户籍所在地的民警告诉她,按照《户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倩倩不符合申请城市户口的条件。

  赵小红:“因为上边有个政策,98年7月以后出生的娃,男女方都可以报,我娃是96年2月的,按照政策必须报到她母亲那边。”

  那就是说,倩倩的户口应该随母亲落户到农村。为了让女儿早日报上户口,和别的孩子一样去上学,赵女士来到了自己户口所在地,张家堡办事处的辖区派出所西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按报户口的规定农民申报户口必须有出生证、村委会证明和街道办事处新生婴儿介绍信,然后拿本人户口本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当时户籍员经过审查后,缺少一个村上的户籍证明,了解了报户口的程序后,赵女士便拿着自己的户口本找到了红色村委会,为女儿开具相关证明,然而村委会却拒绝了她的要求。

  记者:“他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赵小红:“多一个人就多一份负担,以这个理由为借口就直到现在户口一直没有上上。”

  赵女士告诉我们,村委会所说的那份负担是指在本村多上一个人的户口就要多分出一份口粮田,村里认为,既然赵女士已经嫁到了城里,那么她女儿的户口就应该在城里申报,所以拒绝给倩倩开具办理户口的相关证明。

  赵小红:“生产队长的口气就是不管,就是不管,你现在去法院打官司,你去告去,我不管,就是不管,一切啥事情我都不管。”

  转眼女儿已到了上学的年龄,只因没有户口,学校根本无法接收,心急如焚的赵女士不知该如何是好。我们的随行律师在仔细看了倩倩的出生证明后说,虽然我国现行的落户政策是随父随母自愿,但倩倩的出生日期是1996年6月,按照相关规定,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婴儿,而且未办理常住户口的,应该按照原随母落户的政策登记为常住人口。

  随行律师进一步解释说,能否办理户口是公安机关的权力任何单位都无权决定,村委会不给赵女士开具为女儿上户口的相关证明显然是违法的。

  律师提示:

  根据国务院转批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规定: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至今未办理常住户口的,小孩仍按照原随母落户的政策先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入户。

  赵女士六岁的女儿倩倩至今没有户口,为此也无法上学。根据法律规定,倩倩的户口应该随母亲落户在农村,村委会有责任为她出具办理户口的相关证明,那么为什么村委会让赵女士为此奔波了六年之久?主要是因为利益问题,牵扯到卖地少一个人,那一个人就多分一点。原来,红色村处在西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内,从1998年西安市征用村里的土地开始,每年村里都会收到一大笔的土地补偿金,而这笔补偿金是按照村里的户口来分的,这也就是她所谓的利益,所以,村里不愿给赵女士女儿出具上户口证明。针对他的说法,随行律师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孩子上户口是属于户籍管理这块,利益问题是村民组织法和民法有关所有权这种调整,两种法律关系,户口必须按户籍条例来进行,它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它还是孩子受教育的问题,尤其是学龄前的儿童不上户口,他上学就没法解决。”

  律师提示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相关组织和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托词延缓公民上户口的时间。

  和村委会主任的谈话进行了将近三个小时,但这位村长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并不认为不给赵女士的女儿出具报户口的证明已经触犯了法律,最后,他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可以解决,给咱生产队拿钱嘛!”

  他的意思是说,赵女士如果要在村里给女儿落户,就必须给村里拿出几万块钱,可是如此条件赵女士是不能接受的。

  事情到此,已经没有了商谈的,可能我们只好遗憾的离开了。随行律师建议赵女士:“她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反映,要求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或者对村委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出具相关证明。”听了随行律师的话,赵女士显得有些忧虑,因为当时村委会主任就曾告诉她,“不管,就是不管”,让她去打官司,鉴于这种情况,随行律师告诉我们,办理户口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对于赵女士的女儿迟迟报不上户口这件事,西安市的公安部门应该给赵女士一个说法。随后,记者和随行律师来到了西安市公安局户证处,户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的按照《户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赵女士的女儿办理户口,以解赵女士的燃眉之急。在此,我们也希望事情能够早日得到解决小倩倩早日步入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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