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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调整 十一不会大面积启动(2003.09.19)


  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十月一日正式生效。也就是说,从十月一日开始,各商业银行将可以合法地对现行的各项收费做出调整。但近日记者了解到,十月一日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调整还不会大面积启动。

  在北京,十几家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日前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银监会负责人就《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展开了座谈会。记者了解到,目前还没有中资银行向中国银行业协会上报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夏立平:“中资银行还没有报上来的,有一家外资银行报了。”

  按照收费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新的收费标准,需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中国银行业协会,如果除去休息日则需要提前21天,而现在距十月一日不足15天,各商业银行都还没有成型的方案。

  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贾宝勇:“以前是政策不让收,市场也不让收,现在是政策让收了,可市场不让收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四大商业银行表示,目前很多业务的收费标准,只是实际成本的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如果拿出一个真正合理的收费标准,一些服务的价格将会大幅度提高,但可能造成客户流失,因此价格只能是逐步调整。中行、建行、农行都表示要看看工商银行会如何制定新的收费标准,而与会的股份制银行则明确提出将参照四大国有银行的做法再作决定。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李伏安则强调,收费办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定价方面,商业银行不能用低价或不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允许各商业银行搞价格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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