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视指南 |  新闻频道 |  财经频道 |  文娱频道 |  体育频道 |  生活频道 |  国家地理 |  西部频道 |  广告频道

首页     每月好稿     栏目介绍     主创团队     主持人     大事记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今年十月三审(2003.08.04)


  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立法目前有了新的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今天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有望今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3次审议。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国际研讨会上了解到,目前已经形成的《基金法》第2稿与第1稿相比做出了较大改动。第2稿明确规定,只有基金管理公司才有资格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必须是经核准的商业银行,这样就堵住了私募基金和一些地下基金的出路,便于管理层的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对开放式基金它们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下,允许向商业银行(进行)短期融资,像这样的规定在国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是)普遍的。所以我还是希望对于给予短期融资这种权利一定要保留。”

  有关人士指出,现在的草案仍然没有对“证券投资基金”做出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对相关的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做出界定,这是目前草案的局限所在。

- 返回 -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路11号(100859)
站长信箱:webmaster@mail.cctv.com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