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视指南 |  新闻频道 |  财经频道 |  文娱频道 |  体育频道 |  生活频道 |  国家地理 |  西部频道 |  广告频道

首页     每月好稿     栏目介绍     主创团队     主持人     大事记         



国家发改委加强对防治非典商品的价格监管(2003.04.16)


  针对近一时期部分地区因非典型肺炎疫情,引起部分商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的价格监管工作。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计划、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特别对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的价格,如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实行重点监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促进行业自律,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从重处罚;价格主管部门要针对热点价格问题,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举措,消除群众误解,稳定市场。

  国家发改委还指出,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到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价格法》采取干预措施,力争把价格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把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防止价格异常波动;重点检测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与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有关商品的价格;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促进行业自律,从重处罚对不法经营者;针对热点价格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稳定市场。(刘迎)

- 返回 -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路11号(100859)
站长信箱:webmaster@mail.cctv.com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