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霁霞(法国人)
我来了,我来了,我是李霁霞,我来晚了,让你们等很长时间,今天出门不顺,哪儿都堵车,的哥还特厉害,哪里都不让进,问我,你是什么人,你是干什么的,你有没有证件,去找谁。我说,我是小偷,你让我进去,偷来的东西一半给你,然后他就让我进来了。我是在法国巴黎出生的,但是我们家是从意大利移民过来的,从科西嘉岛过来,在法国我们家人很多,是大家族,很牛。我是家里最小的人,虽然家里人很多,但是一直觉得很孤独。
家里有外公、外婆、阿姨、舅舅,但我一直觉得家里的气氛怪怪的,不愿意跟别人多说话,总是想出去。我从小就跟妈妈在一起过,对爸爸没有记忆,妈妈带着我们老是搬家,过惯了流浪的生活,刚到一个地方住下来,妈妈说搬,OK我们就走。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不怕别人欺负,先跟当地的小朋友打架,说明我不怕他们,然后再找小孩子的头,这样我管一个就够了,用不了管那么多,跟孩子的头搞好关系就行了。为了不受欺负,我知道,我的成绩一定要好,要得到老师的喜欢,所以我成绩总是第一名,这是不被欺负的最好的办法,妈妈总是带着我搬家,她告诉我,没有人能够帮助你,你一定要自己帮助自己。
我从小喜欢画画,音乐,但是从小喜欢各种各样亚洲的音乐,喜欢各种和亚洲有关的艺术。也喜欢跟亚洲的孩子玩,最开始学汉语是在法国,跟温州人学的,温州人在法国有很多是开饭馆的,很多都非常有钱,他们都很牛,我就给温州人打工,了解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思维,温州人特别能吃苦,也是最会赚钱的,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点钞票,温州人只有办法没有问题。李霁霞这个名字,是一个巴黎的中国老师给我起的,他姓齐我的法语名字和李霁霞的发音很像,名字的里面有中国老师的姓,汉语里面霁是雨后初晴,也是我最喜欢的天气。到北京后,跟丁广泉老师学相声,丁老师说你这个名字,太难记,去改个名字,我就找了一个取名字的先生,他给我取了个名字叫,李泽天,我一听太高兴了,李泽天,我终于能和武则天叫同样的名,我以前学过中国的历史,武则天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她也非常厉害,能跟她叫同样的名字,我太高兴了,然后我就回去,跟丁老师说,我改名了,叫李泽天。
回到丁老师那儿,把丁老师吓了一跳。他说,你算了吧,这个名字太大了,不好不好,还是叫李霁霞。第一次在上海,看到一个朋友,在听相声。一边听一边自己对着镜子哈哈大乐,感觉很奇怪,不明白他乐什么,因为当时也听不懂相声,只是觉得汉语的节奏特别美,我想一定要学会汉语,学会这门语言,听懂它的意思,才能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在乐什么。开始叫朋友借中国的相声磁带,以后每天听听,天天听,一天不听就难受,然后开始知道冯巩,还有一个唱歌唱得很好的笑林。知道他们的老师是候宝林。我说,我一定要把相声学会,成为第一个说相声的外国人。我就自己天天练,练的两边的肌肉都酸了,后来听说,已经有一个外国人说相声说的非常好的,叫大山。我很难受,后来知道他是男的,我就说,我要成为第一个说相声的女老外,他叫大山,我叫小山。我就是小山。
每次听中国话的时候,就有一种回家的感觉,第一次来到中国是到上海,觉得没什么好玩的,到处都是高楼,和世界上的别的国家和城市没什么两样,第一次来北京,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火车,从上海到北京。一下北京站,听到很多人说话都是哇哇的。觉得耳朵很舒服。第二天我生病发烧,40多度。但是我的朋友给了我一辆自行车,和一张地图,我就自己在北京转,我去了很多小胡同,听到很多的北京人,说话都是哇哇的。我开始和胡同里的大爷大妈们,侃大山,那时候很穷没有钱,一天只吃一块钱的饭,但是能自由自在的在北京玩。也是非常高兴的事。
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就是想当老师,因为老师是有责任心的。在巴黎我曾经跟一个温州哥哥一起开过一个中文学校,他出钱,我给他跑地方找人,我给他出教材,一切都是我们白手起家,要去看很多很多的地方, 还不能说是办学校,是叫什么协会,因为学校要交很多税,我想了一个办法,请学中文的学生,到我们学校来上课,给他们便宜一点的钱,但是他们也非常高兴。课教的好,钱又付的不多。我又是老师又是校长。我是中文学校的校长,第一次进教师上课的时候,发现哇!满教师的黄种人,只有我一个,白人鬼子,而且是我教他们中文,简直太可笑了。谁教谁。只有我一个老外,教他们汉语。
我自己在学汉语的时候,是跟着老师上课的时候,学汉语的人非常多,教师里面已经没有地儿了,我就坐在老师的讲台下面。每当老师要提问,说谁要回答问题,我就从老师的桌子下面钻出来说,我来。老师吓一跳,才发现自己的桌子下面,还坐着一个人。在中国去过很多的地方,上海,杭州、温州、温州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那个地方什么都可能发生。没有问题只有办法。那个地方不太像中国,最难忘的一次经历是有一个朋友,要去内蒙古的鄂温克族的地方,她问我去不去,那很少有人去,那边的人也比较穷,他们是靠放驯鹿为生的,他们很多都住在森林里面,山上。我跟他们住了一个多月,就住在鄂温克人的家里。第一次到人家里,他们的狗,就对我非常的友好,我就像见到了老朋友一样。跟他们的狗玩得特别好,开始玩。当地的人很奇怪,说我们的猎狗,怎么能这么快的接受一个外国人。
可是我见到了狗,就像见到了很好的朋友,到了山上,见到了森林,就像真正回到了一个自己的家里。鄂温克那里的森林里,动物越来 越少,很多人没有钱,没有工作,他们就去打动物,很多大动物都已经没有了。小动物也快没了。可是这样他们反而是越来越穷。跟他们呆了一个月,很舍不得离开他们。我现在正在写一本书,是我的毕业论文,是关于鄂温克族的。我这本书以后要出的话,我想把所有的钱,都给鄂温克人,我自己一分钱不要。很遗憾,我没有在那儿见到萨满。我知道萨满是和死人有关系的。 如果谁家有人去世了,萨满就会来给他们唱歌跳舞。我现在住的地方,是北京的一个小胡同,在地安门那儿。叫板桥胡同。我已经考上了中戏。我要到那儿去上学,但是我还是想住在板桥胡同,一是中戏的宿舍钱太贵了,第二我在胡同里面住着,经常的和那边的邻居毫无目的的聊天,两小时三小时就这么过去了,跟他们侃大山,也没有什么意思,但是觉得很有趣,就是瞎聊,时间过得特别快。
江比比(英国)
大家好,我是江比比。你们一定觉得这个名字很怪吧,其实比比是我的家姓。我今年21岁了,这是我第二次来中国。我第一次来是上大学的时候,志愿到上海教英语,你一定想不到我是付了钱来教课的。选国家时,我第一个选择的是中国,因为我对中国历史感兴趣,我觉得如果我到中国当志愿者对我有好处,可以了解中国。我喜欢历史。我以前喜欢欧洲的历史,后来我觉得中国的历史很有意思,我以前没有打算学习汉语,但是为了学中国历史,我才开始学习汉语。这是我学的第一个外语。在英国学习汉语人太少,教育的方法不好,我在英国我中文的老师你知道是哪国人,德国人,一个德国人教英国人中文。在中国历史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秦始皇,他吃了东西(丹药)可以不死,可是他吃了东西也是他死的原因,这些故事很有意思,秦始皇是最棒最强的人,宰相李斯不让老百姓知道他死了,放了很多鱼(掩饰气味),他活着的时候像上帝,死了之后像垃圾。就像夸父追日,你不能征服自然,不管你是皇帝还是农民,我们都一样都会是灰土.但很遗憾我没去过秦始皇陵,有机会我一定要去看看。我在原来的大学(都伦大学)学音乐,吹萨克斯, 我会吹中国曲子,喜欢买革命曲CD。《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是自己学的。我有一个小本子记的都是革命歌曲。我还会唱《同桌的你》、《歌唱祖国》、《东方红》、《大中国》,有机会唱给你们听。除此之外我还学了京剧,因为有一次我在英国看《霸王别姬》觉得很好看,所以来中国后我就拜师学艺。我每次唱都有四个人,有人吹笛子,还有拉京胡敲鼓的,我不太清楚乐队有什么乐器。我的拿手戏是《思凡》里的一段叫《下山》,表演一共八分钟,唱的地方有两分钟,我演一个小和尚,这个表演是用苏州话的。我很喜欢中国的食物,但不太清楚怎么吃,闹了很多笑话。我第一次吃火锅,是在上海,那时我刚到上海,对中国菜一点不知道,我和一个朋友找吃饭的地方,我们都不会中文,只能找那个有英语的牌子。找到一个,我们进去,侍者给了一个单子,我们说随便点吧,不知道吃什么,因为我看不懂汉字,服务员马上笑了,下去后十分钟回来,给了我们很多生的肉和菜。这是我第一次吃火锅,我觉得肉是最好吃的,那个时候大家看我,所有的顾客都看我,我告诉我朋友应该快点吃,我吃那个肉,冰冰冻冻的,但是大家都在看我,我很奇怪于是我又吃了一块,最后服务员拿来开水,看我都快吃完了,服务员说你还没打开火呢。他们上活虾吓了我一跳,啊啊啊大叫着扔掉它们,都扔在别人的桌子、椅子和头发上。
董默涵(爱尔兰)
1997年大学毕业后不想马上工作就去了澳大利亚姑姑家,因为跟姑姑相处不愉快,就搬到了悉尼。房东是个中国人,对他很好,有一天告诉他:“中国东北一个小城正在招外籍老师,教英语,你愿不愿去试试。就这样1998年3月来到了辽宁的辽阳。
当时对中国一点都不了解,只知道中餐很好吃。在爱尔兰吃中餐是很豪华的一件事,又贵又不地道——当然不地道是到了中国才知道的。现在他已是中餐专家,只限于吃,不会做,但他的“东北爱妃”很会做菜。我们跟他约会采访的时候打他的手机,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他问需要多长时间,大概一个小时吧,他惊呼:“那我得花掉多少手机费啊!”他说有时间的时候打给我们,后来他打来电话,没说几句我们突然想起来了,让他先挂断我们打过去。他长舒了一口气,说:“这下我就塌实了。别怪我,我正准备娶媳妇呢。”
他说现在想来他感谢命运给他的每一个转折,包括挫折,因为好像那么多偶然都是为了促成一个必然——遇上他的“东北爱妃”。来到东北辽阳以后,他来到一个新竹的小学当英语老师。当时那个小城好像全城就他一个外国人,走哪儿都像怪物,加上语言不通,他非常孤单。因为他不懂中文,学校就给他配了个业余翻译,就是他的同事——英语老师李颍。她简直成了他的救命稻草,所有的话他只能跟她说,她是这个陌生寒冷的地方唯一可以交流的对象。
后来李颍想离开辽阳,到省城沈阳读经济大学,寻求更大发展。李颍走的时候,他去火车站为她送行,车开之前他把一封信交给李颍,要她上车后再打开。这是他平生的第一封中文信,120个字,可他整整用了一天半时间!平均一个字10分钟。他是先写出英文,然后对照词典一个字一个字翻译成中文,根本没有语法可言。但李颍看懂了,她一到沈阳就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她很感动。李颖是个思维很开放的女孩,她不愿囚在小城一辈子,不停地寻求发展,后来她又到了北京,到了加拿大……但当时她离开的原因,他猜还有一个,就是来自周围的冷嘲热讽,说她“在老外的帮助下英语提高很快嘛”什么的,不过李颖从没跟他说过这些。
李颖走后,他觉得非常失落,分离使一直模糊的情感变得清晰了,他觉得他不能没有李颖。有一个周末,他去沈阳看李颍,李颍对他说要去北京对外经贸大学读书,他觉得心里一沉——离李颖更远了。临上车前,他突然对李颖说:“你不能走。”李颍说“那我考虑考虑。”“你快点考虑,我要上车了。”从此他们明确了恋爱关系。李颖提议他们一起到北京读书,这样他们一起来到北京。
他们在一起大部分时间非常快乐,偶尔也有小冲突。刚到北京那阵子他们经常吵架,他觉得责任在他。因为那阵子他感到很茫然,从一个陌生地到了另一个陌生地,什么都没有,他常常莫名其妙地发脾气,直到吵到分手。分手那段时间,他也有机会接触别的女孩,但始终没有一个人能给他李颖给他的那种塌实感,一种属于家的感觉。他真正意识到,他不能没有李颖,不跟她在一起太难了,后来他们重归于好,李颖慷慨地原谅了他。
李颖家人都非常宽厚。他父母是知识分子,一开始他们不同意女儿跟老外谈恋爱,但第一次接触过他以后,他们再不反对了,对他像儿子一样,不把他当外人,更没当老外。在这个家里,他非常放松,没有紧张感,就像在自己家一样。遇到他跟李颖吵架的时候,她父母总是跟他说:“年轻人吵架拌嘴很正常,其实李颖很爱你的,你们应该互相原谅。”李颖的弟弟现在北大计算机系读书,弟弟很内向,但他们相处融洽。有一次他问弟弟:“我想跟你姐姐结婚,你觉得怎么样?”弟弟说“好啊。” 现在他们都住在一起。文化冲突还是有的。原来李颖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她,一起上街的时候他搂着她她会不让。他就跟她说:“别人看过走过就过去了,只有我们俩会一直在一起,干吗那么在乎别人的看法,我们的感受才是重要的。”现在她也不那么保守了。
有时候女孩打电话过来,李颖会问“那女孩是谁”,然后就不说话了。他知道她不高兴了,所以跟女孩交往非常谨慎,尽量不引起她误会。2000年,他父母特地从爱尔兰到中国来看未来的儿媳妇。见过之后,他们都喜欢上李颖,李颖的善良、宽容,聪明是他们觉得儿子认识这样的女孩是“一种荣誉”。他们决定结婚跟半年前的分离有关。半年前李颖被公派去加拿大工作半年,这半年使他们尝到了不在一起是什么滋味,意识到彼此就是终生相守的唯一了。现在他们已经从各自的住处搬到了一起,他们的书很多,看到两个人的书合在一起有那么多,每本书上都有他们相处的痕迹。现在每天下班回家两人一起去买菜,回家吃饭,那种感觉真好,很温馨,就是他们向往已久、一辈子都过不腻的日子。现在他们是租的房子,想半年以后分期付款买一套房子,尽管他们经济不宽裕,但两个人一起奋斗,很有动力。平时他叫她“小颖”,她叫他“笨笨”。
玛玛杜(喀麦隆)
我是来自喀麦隆的玛玛杜,来到中国已经六年了,我对这个国家有着很深的感情,她就像是我的第二故乡。目前我就读于北京语言大学,读研究生,我是学汉语翻译方向的。我们上课要学一些中国的文学作品,比如《红楼梦》,老舍,巴金,比较著名的作家的作品,我还选读李白的诗,孔子的《论语》,从中我可以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我是96年9月来北京的,来北京之前我一点都不会说汉语,刚刚到中国的时候有一个蒙古的同屋,他也刚刚到北京,他不会说英语,我也不会说蒙语,只能通过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交流,以后学了汉语慢慢一点点的就可以用汉语沟通。在国内毕业后,我们政府派我来留学。来中国前我只是从一些电影里看到过中国,看了你们的功夫电影,我以为在中国每个人都会功夫,像在电影里那样,实际上不是那样。我以前学过功夫后来没时间就放弃了。刚到这里时对中国的那些饮食不习惯,而且有一些饭菜是甜的,不可思议。鸡肉古老肉也比较甜,一般我们那都是咸的。我来中国这么多年已经走过了许多地方,有湖北的武汉,湖南的张家界,还有云南的楚雄,到了昆明,成都,珠海,我自己还去了香港,几乎跑遍了全国,每个地方都很有特色。我现在最想去新疆西藏这样的地方。来到中国,我深深为其文化所吸引,我跟随丁广泉老师学习了三年的相声,因为我喜欢演出,演出的时候特别有意思,在学校我参加过各种的演讲比赛,学校的活动,汉语表演,还差点上了中国的春节晚会呢。同时学相声也可以提高我汉语的水平,通过汉语我能学到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可以和老百姓直接交流,对我语言的提高有所帮助。对非洲人来说学汉语比西方人容易一些,在非洲语言本身有一些语音语调,比较容易接受。你知道吗,光喀麦隆有两百多种语言。我不是第一次上中央台的节目了,第一次是97年的时候,参加实话实说一个谈足球的节目,喀麦隆的足球比较有名,所以请了我。不过就我本人来说我更喜欢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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