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庆原是重庆市轮船运输公司乐山分公司的一名职工,1999年12月合同期满,从2000年1月开始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杜晓庆:下岗的时侯,很着急,娘家在农村,需要赡养,又有孩子。
由于当时是他们夫妻同时失业,杜女士更是没了着落。一时间不停的出去找工作,可又要照顾一个要上学的孩子。
杜晓庆:很忙,却对基本生活不满足,找到了就业局的领导。
于是杜女士在就业局的失保人员的推荐下,参加了为期三个月的商业运销班。让杜女士感到收获的不但是了解了商业经营的基本常识,而且转变了她对再就业的一个思想认识。
像杜女士这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再就业时,是有很多优惠政策的。首先我们前几集中提到的求知登记表在这就派上用场了。根据求职要求会建立档案,并优先推荐这部分人就业。而且当地就业服务部门是免收职业介绍费、建档费的。尤其是职业培训费也是有优惠政策的。
在成都培训课程的设置有烹调师、调酒师、美容、美发、会计班等,培训费400元以内的,对失业人员全免,也就是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400元的职业培训费,培训费4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失业人员自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杜女士在培训班结束后,于2000年夏天很快就自己经营了一个小食品店,这样时间和经济上都比较充裕了,现在的杜女士可和以前感受不同了。
杜晓庆:刚开始失业,感觉很可怕,只要辛苦一点,起早一点,只要坚持,我现在觉得很好,有时间还会带着孩子去郊游,他的作文写的很好。
面对失业,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转变的过程,像杜女士这样的人还会有很多。我国从2000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也就是就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尚未取得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失业人员通过参加职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才有再就业的资格。同时这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促进再就业方面失业保险条例还有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至少要参加一次职业培训。对于连续两次不参加职业培训的,将停止享受事业保险待遇。连续两次不接受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推荐就业的,将停止享受事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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