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有事找我的律师”是我们在一些进口大片里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现如今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但是找律师需要花钱,对于经济非常困难的人而言,律师费则成了不小的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为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人,使他们能打得起官司,法律援助制度应运而生。
法律援助援助哪些人?四川农民代云学2001年春天在广东佛山南海一家工厂做工时被机器轧断了右臂,工厂老板不但一分钱药费不给,还把他赶出了工厂,身无分文走投无路的他只好求助于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代云学(四川民工):我来了以后,来找到他们,他们接待了我,4月18号就立案了。
据广东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就是符合法律援助的两个规定即:第一有充分的理由证明为保障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第二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广东省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最终帮助这位外来的打工者告倒了他的工厂老板,打赢了这场官司,法院终审判决工厂赔付代某工资、医药费、伤残补助共10000多元。
代云学(四川民工):作为一个受害者,现在能得到法律援助,对外来打工者,都是一种幸运。
在这个典型的工伤劳务纠纷案例中,当事人代云学成为法律援助的受益者,那么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援助哪些人呢?
宫晓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是由国家或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那么为那些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帮助,以保证他们能实现法律赋予权利的这么一种制度。
专家指出,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为社会贫弱群体撑起的正义保护伞,对确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实施免费的法律帮助。司法部于1994年提出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目前我国已组建法律援助机构2207个,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已发展到7000多人,法律援助机构自建立以来,1996年,共承办案件4万多件,1997年6万多件,1998年8万多件,1999年11万多件,2000年17万多件;全国各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约400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多万件,受益人数达60多万人。
专家介绍,我国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目前各级政府还拿不出足够的资金来满足每一个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的需要,目前法律援助只能采取优先向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和特殊当事人提供。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与通常的律师事务所办案收费不同的是,法律援助是为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帮助,那么怎样才能申请法律援助,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吴楠辉,广东佛山南海市罗村镇人,三年多前,因交通事故造成左腿股折后卧床不起,经当地交警部门勘察认定:由对方负全部责任。吴为了治病至今已花去医药费14万多元,家里债台高筑,一贫如洗。
吴楠辉:我借啦,我哪里有钱啊,我现在吃饭都要靠借,你说现在借了10多万块去了,现在人家债主还要我还债,我哪里有债还,两个孩子读书,都没钱交学费,那校服费都没有得交。
吴楠辉的情况由驻村干部反映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后,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吴家的情况展开调查。而对于法律援助中经济是否困难的认定,是参照当地民政部门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达到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失业救济标准。比如,一般民政部门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约为月收入250元,而广东珠江三角洲等地由于经济较发达,他们制定的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标准是月收入低于450-480元!而吴楠辉一家人自从他出车祸后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全家人靠仅救济和向亲朋借钱度日,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受理此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杨永然(广东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受理以后,就帮他提起了诉讼,标的是12万多,后来一审是基本打赢官司了,有几百块钱的差别我们都不管它了,这个被告人,两个被告不服这个判决,又提起了二审,二审我们(法律援助中心)又代理了他二审审理,审理以后发生法律效力,二审就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以这个案子为例,律师介绍,通常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到法律援助机构填写并递交《法律援助申请表》;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暂住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证明;而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当事人残疾卧床不起,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亲自登门迅速为他办理了法律援助的有关手续。并在此后的庭审中二审终审胜诉,肇事方被判赔偿吴楠辉12万多元。
司法部门介绍,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是找律师事务所则至少要收3000-5000元的代理费,而且由于担心当事人的支付能力,社会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拒绝接受这类案件。
另外,想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也可以先拨打当地的法律援助专线电话148进行咨询。
法律援助的困惑
这里是广东佛山监狱,佛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定期到这所监狱为在押的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
不仅普通人,甚至服刑人员也可以接受到法律援助,以保障其依法享受的权利,据司法部介绍,广东省由于当地经济比较发达,经费充足,法律援助的确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然而,从目前法律援助开展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障碍和不足。
宋会勇(广东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一个方面是人员紧张,这里的人员是指法律援助的专职人员紧张,第二个方面是法律援助的经费还远远不够,不足以满足让所有(需要法律援助的)人都得到法律援助这样一个目标,其三就是社会对法律援助的认识还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此外,法律援助在机构设立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上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宫晓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还有三分之一的县区级没有建立法援机构,那么这三分之一主要集中在西部和贫困地区,在法律援助有些调查取证啊,这个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上,这些政府执法部门可能给予的帮助还不太够,有的还,我们法律援助机构去调查取证不是很配合,有的还要收费。
司法专家指出,法律援助的确是一件圣者所为,哲者所思的高尚义举,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从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捐助法律援助机构。北京等地的司法部门还要求将法律援助承办情况纳入北京法律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注册的要求,规定每位注册律师每年至少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如没有办理的,则须交纳1000元作为法律援助的代偿金。而全国已有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已经对法律援助进行了地方立法,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法律援助的开展。
我国一位司法专家说过这样一句名言,“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乞讨,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而不是施舍,”有关部门透露,通过广大司法工作者的努力,我国的一部专门的《法律援助法规》将最迟在2002年年底前出台,相信到时,将会有更多的人享受到法律援助带来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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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多种?
比如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以及办理公证等,从事法律援助的人员有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社会执业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
2、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有何不同?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给予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或被告人实行诉讼费、执行费的缓交、减交免交;而法律援助是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给予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免费法律帮助。
3、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如果败诉还需要交付诉讼费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可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已接受法律援助的败诉方减收或免收诉讼费。(记者 姜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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