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视指南 |  新闻频道 |  财经频道 |  文娱频道 |  体育频道 |  生活频道 |  国家地理 |  西部频道 |  广告频道

首页     互联视点     互联故事     互联生活     特别节目     节目组         



修改手机三包条款的背后(2003年1月24日)


  2001年11月15日,手机三包规定正式出台。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生产、销售、维修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一年多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关于手机的投诉不但没有减少,反而继续攀升;根据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四个直辖市的统计结果表明,2002年四市的消费者协会一共受理手机投诉近6000件,位居各类商品投诉的前列,成为四市持续全年的投诉热点。在这样的情况下,现行三包规定中的许多不合理条款就成为阻碍进一步规范市场的绊脚石。手机三包规定急需完善。

  据了解,目前四个直辖市的手机用户总数已到达2330万,而其中四市的手机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全国市场的共性问题。我们以北京市消协为例,2002年他们一共受理手机投诉1226件,投诉手机质量问题的达到1109件,占全部投诉的90.5%,这还不包括消费者和经销商协商解决的数量。而投诉内容也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维修服务和对三包条款的不同理解等几个方面。

  责权不明确,条款不够细分,导致消费者和手机厂家面对出现的问题时各有各的说法。这让现行的三包规定面临尴尬的角色。此外,现行三包规定中的许多条款得不到其它法规的确认以及诸多设置不合理的条款也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邓女士有着自己的感受。她于去年11月份买了一款当时标价为2100多元的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按照现行的三包规定,如果邓女士想要退货这款手机,她就必须要承受从购买次日起至今将近90天的手机折旧费。按照每天0.5%的折旧率计算,她一共要负担大约900元左右的费用。

  面对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各执一词,作为当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三包规定此时也只有无可奈何。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呢?

  2003年1月17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的消费者协会已经正式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修改现行三包规定的11条建议;在这次修改建议的背后所暴露出的,是当前我国手机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而新的建议能否被通过,经销商和厂家的市场行为又能否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我们将拭目以待。

- 返回 -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路11号(100859)
站长信箱:webmaster@mail.cctv.com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