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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说“两岸关系条例”的修正


  2002年10月11日星期五播出

  主持人李峰:9月25日,台湾当局通过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台湾媒体称此次是10年最大幅度的修正。那么这次修正都涉及了哪些内容,对于两岸民众关注的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等方面又有哪些调整呢,在今天的“热点透视”中,我们邀请到两位嘉宾,他们是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综合室的副主任毛仲伟先生和政治室的副主任孙升亮先生。

  台湾当局现行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关系条例”始定于1992年,1997年曾做过小幅修正。这次已经在台湾“行政院”通过的修正案,还要经“立法院”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据台湾媒体报道,这次修正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在经贸往来部分,开放赴大陆投资项目,由禁止类、许可类、专案审查类三类,改为禁止类与一般类两类;赴大陆从事商业行为,除列入“经济部”公告禁止或须经许可项目外,只要不涉及政治性目的,原则上全面开放。另外,修订36条有关开放两岸金融、保险、期货、证券直接往来的条文。二是在人员往来部分,其中包括大陆人士到台居留,大陆配偶来台团聚、定居、求职以及台胞赴大陆参访、定居等相关条文。

  主持人:我们知道“两岸关系条例”,现在已经实施有10年时间了,那么为什么会在这个时机,台湾当局提出来要修正“两岸关系条例”呢。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毛仲伟:从一开始“两岸关系条例”定例,到现在,它实际上有一个共同的背景。虽然时空有很大变化,1992年的时候,当时有一波大陆热,就是投资热、探亲热、旅游热,随之衍生很多,两岸人民之间交往的一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考虑,制定了“两岸关系条例”,来规范两岸人员交流的一些具体政策,现在这次实际上也是这样一个背景,可以说现在比以前,比10年前,应该说是投资、旅游、探亲,包括台湾的人员到大陆就业、求学,形势比以前更加逼人。台湾当局一个是面临整个两岸交流的态势,可以说一发不可收这样一种大的趋势,同时也面临着在野党、在野阵营的压力。要求“两岸关系条例”更符合现在两岸交流的需要。我觉得这是一个总体的背景。

  主持人:孙教授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就是像“两岸关系条例”,在10年来,为两岸关系,两岸人员往来之间这个问题,它起到一种什么样的作用?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我们可以从台湾当局,1992年立法的指导思想来看,1987年以后,两岸交流比较多,台湾当局方面,担心的比较多。所以它要搞一个大的法律框架,从台湾单方面,规范两岸交流的一些具体做法,给台湾的老百姓,提供一个框架。另外一个考虑,就可以看出来,它实际上要防范,两岸关系这样一种交流,是它挡不住的,不能不放。但是它又不想让它太热,要在它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所以防范的心态是比较严重的。

  主持人:所以它的内容,也涉及到包括民众的交流,包括经贸,包括文化各个领域,内容虽然可能是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是1992年的情况,和现在情况相比,可能有很多的不同,所以当时的条例,有人认为也是非常粗的,所以在10年间也在不断修改。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确实这样,因为它面临修改的压力一直很大。而且是去年开始,在野党在上面,一再要求修改,在这样一种压力下,台湾当局觉得一部分一部分修改,可能那些焦点的问题,会更突出,那么它干脆,化被动为主动,自己提出来,最终同意是全面的修改。

  主持人:您怎么来评价,这一次修改“两岸关系条例”总体的情况。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我觉得总体上,它不像以前人们所说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它能从整体上考虑,做一个大幅的翻修,我觉得是从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来说,应当说是应该这样做的,但是从总体上,我个人觉得,开放是非常少的,改了以后的一些东西,还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制,我觉得这个是跟两岸关系发展10年来的现实,可以说是背道而驰。

  主持人: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具体的条文。大家非常关注的两岸协商的部分,据说这次也有一些调整。毛教授。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毛仲伟:原来是有一个海基会和海协会这样一个协商的机构、机制,现在它等于是增加了这几个方面,在两岸协商的部分,一个是公益性质的法人团体,有人分析说,这是可以绕开原来的海基会进行两岸的协商,同时还有在确保公权力方面,可以增加一些授权。这也是它主张之一。岛内有人分析,它实际上是一种,解现在目前两岸海基、海协无法恢复商谈之急,同时面临一些具体的问题,需要进行接触。这样一种考量。

  主持人:我们看到条文出台以后,大家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两岸直航问题,但是在这次条文修正当中,没有更改一字。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毛仲伟:我觉得这是一个故意遗漏。或者说刻意回避的问题,因为两岸直航的问题,我们说是国内航线,陈水扁说是国际特殊航线。因此这个大的敏感问题,它基本把它回避掉了。它还有其它途径,再考虑解决,所以在处理具体事务上,它做了很多条文的修正,就是基本上能够适应或者说是接近适应目前的两岸人员交流的状况,有的东西,实际上民间已经突破了。是民走在前面,它被动地再把这些东西设立出来。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我想这跟台湾当局在两岸经贸上大的考虑是有关系的。这些年来“三通”的压力非常大,尤其是最近,台湾当局在“三通”上,像陈水扁前一段时间说要把“三通”当成什么特殊的国际航线,不能当国内事务,包括开“大溪会议”,调整经济战略,要夸大所谓大陆的经济的“磁吸效应”,要搞什么南向,我觉得这是配套的,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它出来的东西,只能是比以前更紧缩,更限制。

  主持人:关于两岸经贸往来,以及金融交流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部分,但是我们注意到这次修正后的“两岸关系条例”中,有关金融开放的力度,控制的力度是在加强。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确实是这样,因为像台湾在海外的金融分支机构,原来要跟大陆一些法人团体进行业务往来的时候,按照原来的规定,是需要台湾的一些主管机关审批同意的,现在它把原来的法人团体,扩大到大陆地区的人民,这样一个范围。呼声很高,要求开放力度大一些的,不仅不开放,反而是更加紧缩,我觉得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一件事情。

  主持人:实际上按照这个条例来解释的话,岛内是这样分析,现行的台湾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当中,如果大陆的人士,包括民间的公司行为,如果到这些海外分支机构去进行一些业务的交流,包括存、贷款都是属于违法的。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而且要处罚,它的规定是300万到1000万元(新台币)的罚金。

  主持人: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做法,它是要防范什么。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毛仲伟:就是防堵台湾的资金,通过其它渠道流入大陆,这也是台湾它搞分裂路线,要有一个经济安全,非常紧张的事情,像吕秀莲讲,大陆是“吸金大法”,磁吸作用,因为它的投资环境,现在不是很好,祖国大陆这一块,可以说是吸引全世界的投资都往这儿去,比较安全。而且它有赢利,所以这也是它一个方面,对于使用资金方面,它在这方面比较警觉。

  主持人:那么关于人员往来方面,因为它涉及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了,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比如说,大陆新娘的待遇问题等等,据说这次修法当中,有开放的一部分,也有紧缩的一部分。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毛仲伟:对,大陆新娘始终是台湾这么多年来,就是从两岸的开放以来,不断衍生,而且成为一个很大的热点问题,因为人数越来越多。两岸通婚的状况越来越多,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大陆新娘在台湾的居住,甚至领取身份证,合理的工作,这始终是个问题,衍生出很多社会问题,这次在总体上看,像你讲的,有宽松的一面!但是在获取长期居留,又有比以前更严苛的一面。

  主持人:过去按照这个规定,大陆新娘在台湾必须住满两年,才有资格去申请这种居住权,现在可能是延长到5年。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停留是放宽了,但是你取得身份证、工作权,它是限制的。而且很多规定,实际上跟它对外劳的一些办法比,还不如外劳的工作权,限制最高的,你只能1年。

  按修正前的“两岸关系条例”规定,大陆居民在台连续居留2年后,就可申请在台定居。而修正后的条例规定,大陆居民必须在台居留满5年方可申请在台定居。按台湾现行条文规定,大陆配偶提出在台湾居留申请后,就可以在台湾申请工作。但是修正后的条文规定,大陆配偶只有在获得居留许可后,才可以申请工作。

  主持人:关于大陆配偶在台湾工作权利问题,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因为由此也衍生出了很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所以我非常想知道,这次修改后的“两岸关系条例”当中,大陆配偶的工作权利问题是不是得到改善。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它过去的一些办法,跟现在它的修正案,按照原来的规定,就是说你只要提出居留申请,你就可以申请工作。在现在新的修正案里面,它规定你不仅是要提出申请,然后你的居留申请核准了以后,你才可以再申请工作。也就是说你必须排好队,取得了居留资格。它已经同意你在那儿居留,你取得居留权以后,你才有工作权,我们看到很多情况。存在大陆配偶的问题,很多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我记得你们以前做过一期节目,他们在台湾如果不工作,家里面的情况是比较惨的。

  主持人:负担很重。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就像台湾一些媒体说的,这是一件对她们的丈夫和大陆的这些配偶,过去的大陆新娘,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确实是这样。

  主持人:这个问题社会反弹也相对比较大。

  按现行的“两岸关系条例”规定,在台湾领取退休金的公务人员,如果前往大陆定居,可以选择每月领取或者一次性领取退休金两种方式。但是修正后的条例规定,如果到大陆定居,即使未入籍大陆,一律要一次性领取退休金。另外,按现行规定,对离、退职的台湾公务人员参访大陆,管制期限为3年,但修正后,管制期限由主管机关增减。岛内媒体评论说,对于一位七、八十岁的退休老人来讲,移居大陆不过是其对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他们脱离公职已有一、二十年,有何理由限制他们对生活的安排?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你把这两个条文放到一起,很清楚地看到,台湾当局体现出它那种心态,不希望大陆新娘到台湾去,或者去得越少越好,不希望台湾的军、公、教的退休人员到大陆去,最好是去得越少越好,它完全是一种防范、阻止这样一个心态。从这个条文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毛仲伟:还有一点,我觉得也是这比较突出没有解决的问题,就是大陆学历采认的问题,实际上我们知道,这一、两年,到大陆求学,已经成为一种风尚,非常多,那么在这里面,完全没有体现,实际上等于对现实中,已经是成为问题的一个问题,采取一种视而不见。或者是回避的一个态度。这个条例里面没有体现这一点。

  主持人:那么关于影视作品,我们知道大陆有非常多的优秀作品,像《雍正王朝》、像《大宅门》,都是深受台湾民众的喜爱。所以台湾民众也一直呼吁说,能够开放大陆的音像制品,包括图书,包括电影,包括电视剧,能够进入到岛内,但是这次在“两岸关系条例”当中,有没有放宽的迹象。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不仅没有放宽,而且限制的范围还加大了。比如原来的出版品,一些音像制品,原来在那边发行、播映,或者制作,这个它是有限制的,不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可以,现在把这个范围扩展到,研讨会观摩这种性质的,就是这个小范围的观摩、放映,变成也不可以。

  主持人:学术性的活动也作为一种禁止的范围。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实际上它在两岸学术交流上,还有一些限制,像它这次明确规定,台湾的一些学术机构,跟大陆的学术机构,要建立一种合作关系的话,一定还要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说是实在跟现在这种现实差距太大。

  主持人:所以我们听到岛内有评论,就认为这次修改“两岸关系条例”,从总体上来看,台湾当局,还是抱持一种两岸敌对的心态,来处理这件事。毛教授您怎么来看?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 综合室副主任 毛仲伟:实际上从1992年那时候定的“两岸关系条例”,它有一个禁止、刹车的功能。就是它当时是主要考虑抗拒统一,害怕统一,从根上来说,它有一种没有说出来,没有写进去的,就是所谓陈水扁"一边一国"的思维在里面。既然是"一边一国",一边要统一,一边要独,对抗性因素,必然在里边体现。所以我们来纵观整个条例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提法,都是在舍本逐末。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孙升亮:在一些细节,一些小的方面,它适当放宽了一点,但是在最关键的,一些对两岸交流起关键作用,也是外界最关心,岛内民众呼声高的,像两岸直航,人员往来和交流,金融往来,在这样一些方面,恰恰是它不仅不放松,反而更加严苛的一些办法。

  主持人:按照台湾现行的这种规定,像这样的一个草案,最终实施它还需要多长的时间,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怎样的。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 政治室副主任 孙升亮:原来跟立法院的协商,是要尽快排入这个会期,原来定的时间表是要在11月份完成"三读",把这个修正案过了。那么从现在看,在野党对它拿出来这样一个修正案是很不满意的,最终会修成什么样子,现在还很难说,可能要双方协商,最后还要涉及到表决双方的力量对比,可能逐项修改,最后还要做一些变动。

  主持人:所以关于最终“两岸关系条例”会怎样做修正的话,还值得观察。台湾当局对于“两岸关系条例”的修正,范围虽广,但却出现了更为退缩和管制更严的条文,就像岛内媒体评论所说,当前最好的修法方式,就是将限制两岸人员往来与经贸交流的条文全部删除,这样才能简政便民,造福于两岸民众。(编导: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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