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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为何变成了车库》


  最近,居住在安徽广德田园小区的周老师向我们反映:自己门前原是一片花园环境非常优美,然而去年开发商在没有通知任何住户的情况下竟将花园改建成了车库,这样一来不但原来优美的环境没有了,而且整天车来车往的给周老师以及一层20多家住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周老师:“我们的要求就是拆除车库恢复原来的花池,让我们小区有一个优美的比较好的环境。”

  现如今房地产的生意是越做越火,一时间在许多地方商品房已形成购销两旺的趋势,伴随而来的便是老百姓对居住环境观念的改变。

  记者:“如果您要是买房子您最注重什么呢?”

  被访者甲:“注重它的环境也会注重它的社区的服务设施,还有特别是教育设施,这些都考虑。”

  被访者乙:“应该是外部条件吧,环境那我现在想如果要买房子肯定我会注重环境。”

  在我们采访的老百姓看来对于交通或者是否在市中心已不是买房首要考虑的因素,更多的人是将眼光放在了是否有一个优美舒适的社区环境以及相应完备的各种配套设施上,安徽广德的周老师也是一样,当初购买房子时觉得门前有一些花园既美观又舒适环境还算不错,然而这一建成车库他的日子可就没那么好过了。

  周老师:“这是我的家,这边建成车库对我们造成很大影响。这个门呢拉上拉下的,很响,同时车子进出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尤其早上、中午、晚上休息的时候……”

  据周老师讲,这块地方原来确实是一片花池,这在房地产商设计的图纸上以及给物价部门的报表上都有体现,而至于车库却是在任何图纸和文件中都没有涉及的。

  周老师:“这儿呢是我们第8栋楼,这前面很明显是一片空地,小圆圈代表了绿化花池,在98年的5月开发商突然在这儿动工进行建设,居民就问建什么?是不是有手续?后来开发商说我们已经申报过手续还没有批下来。”

  没被批准就开始动工建车库这引起了居民的强烈不满,于是便找到了县政府,政府信访办很快便责成城建委来解决此事,然而城建委的解决方案却让居民们很难理解。

  周老师:“后来我们又去找过城建委,城建委主任说我们已经给它批了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建了。”

  已经可以建了?城建委不但没有阻止开发商的行为反而给它开了绿灯,这让居民们感到气愤,后来虽然他们多次与城建委交涉但始终也没能阻止车库的建成。

  记者:“业主在买房子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一块绿地都已经摊到业主买房子的成本里面,那么它的使用权就是谁的呢?”

  随行律师:“就是业主的,而不是开发商的。那么作为开发商你没有使用权,你再对它进行处理那就是错误的。”

  律师提示:

  根据《城市新建小区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私搭乱建、改变公用设施用途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有权投诉,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对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可以处以罚款。

  随行律师解释说,在居民购买房子后这块地方的使用权便归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没有权利在上面建车库,而城建委的批文更是错上加错。

  随行律师:“因为对这块地你已经统筹规划,已经批完了,如果你再批就等于是重复用地,因为这块地你批它做绿化你又批它做车库,那么到底做什么呀?”

  按随行律师的解释开发商和城建委的行为都存在过错,而这种过错必然导致对周老师以及广大住户的侵权。

  随行律师:“因为业主在原买房子的时候你计划它是一块绿地,也就是说我认可的就是这块绿地,我的邻居是什么?这面是老张家,这面是老李家,这块是什么?是个建筑物,这个建筑物是什么?是绿地花池,是我的配套环境小区里面的,而不是一个车库。那你现在没有征得业主的同意,业主在不认可的情况下你就把它建成车库,这就侵害了业主的使用权、所有权以及财产权。”

  安徽广德田园小区的开发商将原有的花池改建成车库这一行为引起了一楼居民的强烈不满,那么既然这种行为不妥当而城建委又为什么会批准呢?我们找到了广德县城市建设委员会的负责人。

  负责人胡主任:“田园小区是90年进行开发的,开发了以后呢当时它做了一个总平面布置,那一块原来搞车库这个地方它是绿地,当时开发过程中这个开发企业很不景气,在开发没有结束的时候这个开发企业就处于倒闭状态,它就把那一块绿地盖了一些车库,盖了一些东西想多搞一点经济效益。”

  随行律师:“搞经济效益当然可以,但总不能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侵犯业主的利益吧。”

  负责人胡主任:“当时建委见于企业倒闭想帮它搞点钱,当时建委大概可能给他补办了,但是这个具体补办没补办,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不在建委,那时我不在。”

  据这位城建委的胡主任介绍,建委的领导已换了好几任了,当初此事为什么会批准自己也搞不太清楚,现在已拖了好几年了,要拿出一个新的解决方案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负责人胡主任:“但这个企业已经全部倒闭了,职工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也没有人来过问这个事情,作为建委来讲我只能说让你不要建了,但是叫拆,建委叫它拆也下了通知了,但它企业没有人了,这样看来这件事原可以立即责令房地产商拆除车库但现在开发商倒闭了,而在这之前开发商又将车库卖给了私人住户,所以此事一直便拖着解决不了。当时我们建委拿了一个主意,要求开发企业把钱退给住户,把房子退出来。退出来以后呢我们把房子拆掉,但是我们不能自己叫拆,因为它不是在建委手上买的,是在开发公司手上买的,开发公司找业主,业主又不愿意退,这时开发公司就经济中风了。”

  那么事情发展到了这种地步难道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吗?随行律师建议能否与开发企业的上级部门协商此事。

  负责人胡主任:“计委所属的一个开发企业准备在改制,准备把部分资产处理掉。这事情不是说我们不过问,只要他改制了,改制过程中我们就要把这事掺进去,处理好这个事情只要有点钱,把房子卖了有点钱回来我们就把住户的钱退掉,退掉之后想办法处理。”

  那么究竟这个企业是否正在改制呢?为验证此事我们又来到了广德县计划委员会。

  记者:“改制你们最快是什么时候?”

  委员会:“要求是在两三个月,但是能不能达到这种要求还要根据情况而定。”

  这样看来周老师居住的小区前的车库是否可以拆掉还需再等一段时间,随后我们将调查的结果转告了周老师,律师告诉他如果改制完的企业还不解决此事的话他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随行律师:“如果说在一定的期限内他们还没有拆除,那么你可以主张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由于它拖延了拆除违章建筑给你们造成的损失要求建委赔偿。”

  对于随行律师的建议,周老师表示自己可以再等上一段时间,到时候如果还解决不了的话他也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然而通过这件事随行律师认为,如果当初开发商和建委任何一方能遵守规定便不会将此事弄到这种地步,作为城建管理部门它是一个行政的管理机关也是一个批准的机关,那么作为占地也好城市规划也好,行政管理机关应该严格地按照他的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去履行他的行政职权,不能随心所欲,今天批它建车库,明天批它建一个花园,那就乱套了,造成重复使用地。那么作为开发商呢不能随心所欲,我原来承诺了但是合同当中没有,那我想建一个车库就建车库,我想改花园就改花园,这是不行的,这是违法的,也是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同时随行律师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也一定要将一些公共配套设施在合同中注明,这样可以避免发生纠纷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编导 霍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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