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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01     第一部分:改革,在砥砺中行进         



住房改革:“买房”不再是梦想


  记者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看到一则国通证券公司的招聘广告,其中详细描述了为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在住房待遇一项,标明“在福利货币化的基础上提供过渡性套房”。国通证券公司的广告明确地告诉应聘者,公司暂时提供过渡性住房,不再提供实物分房,住房福利已转为货币化。

  目前,货币化分房这种方式已为绝大多数的公司所采纳,在计划体制下实行实物分房的龙头老大国有企业也逐步开始货币化的分房方式。相信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持币购房的日子已指是可待,再也不必为等待单位分房而苦等数年以至数十年。居者有其屋,买一套自己心爱的房子不再是一个梦想!

  改革开放前,居民住房实行实物福利分配一直是我国住房制度的主要特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这种住房分配体制已越来越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需要。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1998年,我国在住房制度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1999年9月,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取得了实质性重大突破。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到目前为止,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已有32个城市出台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实施,不仅提高了职工买房的支付能力,促进了居民住房消费,而且带动了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领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以南京房改为例,截至2001年上半年,全市市属649家、区属1831家(不包括省级机关)单位先后实行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占应报批单位的86.7%,货币比率居全国前列。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面积标准出台后,企业单位的住房如何实行货币化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10月25日,北京市国企职工住房货币化方案出台。26日起,本市国有企业将要采取多种渠道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国有企业,可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货币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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